作者:北京市社會科學院 馬一德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中國經濟“新常態”進行了系統闡述,并明確指出,新常態將給中國帶來新的發展機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經濟“新常態”的最新闡述,對于我們正確認識我國經濟發展現狀和轉型前景,提供了清晰的戰略指引。
當前,我國正處于增速換擋期、轉型陣痛期和改革攻堅期“三期疊加”的階段,面臨著消化產能過剩任務繁重、內生動力不足等困難。隨著“促改革、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方針的貫徹執行,有望實現經濟結構調整不斷深入,城鎮化發展有序推進,國民經濟運行狀態正在迎來一個階段性改變——“新常態”。這就意味著國民經濟從原來的高速擴張狀態轉變到一種新的相對穩定的中高速增長狀態。中國經濟在“新常態”下,將不再靠數量和規模與發達國家競爭,而是保持中高速發展、邁向中高端水平,實現提質增效升級,在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競爭。
改革越深入,越是倚重法治。立法作為法治建設的首要環節,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和手段,通過立法來引領改革方向、推動改革進程、保障改革成果,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紅利、法治紅利。經濟立法既是調節社會利益關系的重要方式,也是凝聚社會共識、分擔社會風險的有效形式,因此對“新常態”具有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
新常態也伴隨著新矛盾新問題,一些潛在風險漸漸浮出水面。能不能適應新常態,關鍵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全面深化改革,就要激發市場蘊藏的活力。市場活力來自于人,特別是來自于企業家,來自于企業家精神。激發市場活力,就是要把該放的權放到位,該營造的環境營造好,該制定的規則制定好,讓企業家有用武之地。
我國經濟發展正步入新常態,轉型升級任務十分緊迫,增長面臨持續下行壓力,更加需要大力加強法治建設:
一是把該放的權放到位,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政府“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減少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減少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凡是市場和企業能決定的都要交給市場和企業”。
簡政放權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轉變政府職能的“當頭炮”。截至目前,國務院已先后取消和下放6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簡政放權的目的在于通過放下那些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住的事,騰出更多精力,管住管好該管的事,激發市場活力和釋放發展潛力,而不是讓政府當“甩手掌柜”,其要義是放寬市場準入門檻,實施“負面清單”制度是有效路徑。應當不失時機地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讓行政審批制這只“有形之手”淡出經濟活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市場和政府的角色和地位在經濟運行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的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因此,實施“負面清單”制度可以劃定政府權力邊界,增加行政透明度,促進政府管好用好“有形之手”,有利于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接受社會監督,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目前,消除審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帶”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已經啟動,國家層面的“負面清單”制度也呼之欲出,不過,只有地方和部門層面的“負面清單”也及時跟進,市場和企業活力才能被全面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