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的難點與制約因素
劉奇葆同志在2014年4月份發表在《人民日報》上的《加快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署名文章中指出,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關系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一是傳統媒體建設新興媒體階段,二是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互動發展階段,三是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階段。
事實上,從1998年左右各級黨報開始創辦新聞網站開始,中國媒體的融合工作就已經起步。但就筆者觀察,從國內傳統媒體的普遍發展狀況來看,雖然已經有前文所述多種措施來破解新興媒體帶來的挑戰,但仍有相當一部分媒體融合還處于劉奇葆同志所說的互動發展階段,離真正水乳交融式的融合,可能還有相當長的距離。而這第三階段,即實現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真正的融合發展,恰恰是最難的階段。其之所以難,是因為有幾大因素在制約:
第一個制約因素是從業人員的意識問題。首先,對于媒體的領導層來說,是否真正有決心進行融合。現在,傳統媒體的發行量嚴重下滑、讀者嚴重流失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大家也都認識到了這個問題的嚴峻性,媒體的領導都表態自己重視新媒體發展,也確實采取了一些措施,成立了新媒體部門或者開辦新媒體產品。但實際情況是,相當多傳統媒體的采編部門與新媒體部門還是兩條道的鐵軌,各干各的事,各忙各的活,同在一個屋檐下卻很少來往,同一個集團內部不同傳統媒體所辦的新媒體產品,也都是各自為政、多頭建設、各占山頭,融合發展只是口頭說說而已。既然已經認識到媒體融合是傳統媒體生存發展的必由之路,那么,對于傳統媒體的領導層來說,現在已經到了痛下決心、加快腳步、迅速向前的時刻,如果還是從傳統的行政級別角度,或者從人員安排、部門設置、職務升遷角度來考慮媒體融合的得失,那么,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的融合發展將永遠是一句空話,融合發展所具備的時間窗口將很快被無情關閉。
第二個制約因素是融合的形式問題。也就是說,在同一個報業機構內,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用什么形式融合,誰融合進誰,在融合過程中誰應該占主動地位。如果一個單位同時擁有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方式是傳統媒體的人員和職能融合到新興媒體部門,由他們來運營網站、微信、微博、客戶端等新興產品,還是新興媒體部門員工進入傳統媒體內部承擔起發展新媒體產品的任務?或者傳統媒體只是從新媒體中借鑒些技術和運作方法,自己內部再設機構,把網站、微博、微信、客戶端都重新搞一遍?不同的融合方法一定會帶來不同的結果。如果僅僅是形式上融合,仍舊是兩個機構,寄希望于通過一些規章制度來約束雙方應該怎么做,恐怕不會有好的結果,真正的融合,其實就是合并,不合并的融合充其量只能說是合作。還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客觀情況是,不少報社所辦的新興媒體產品如微信公共賬號、客戶端用戶數量有限,廣告經營價值不高,而這些報社所辦的網站都已經有較長時間的發展歷史,成為獨立的法人公司,有自己的一整套人員隊伍和經營考核指標,讓他們拿出大量人力物力去做媒體融合配合工作,不能產生直接經濟效益,其積極性和主動性注定不會那么高,融合的結果也注定不會那么好。
第三個制約因素是融合的方法問題。如前文所述,無論是一些報業機構成立的新媒體中心或者新媒體部這樣的機構作為融合的平臺,還是以成立新媒體集團作為整合形式,其中一個目的就是想集中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的采編力量去生產內容,一點采集,多點發布,向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同時提供內容。這個解決方案里其實也有一個實際的困難和障礙。對傳統媒體的負責人來說,如果他們的記者上午費盡心思寫了一篇重頭稿子交給新媒體平臺第一時間即時發布了,而報紙第二天才能出版,新聞已經成了舊聞,根本沒人再愿意看,可能這家傳統媒體的發行量下滑得會很快,死得也更快。從這個角度說,如果不解決好融合后的媒體職能分配與新聞資源利用辦法,融合后的傳播平臺對傳統媒體的負面影響可能會更大,不僅不能起到促進傳統媒體止跌上升的作用,反而會對傳統媒體造成更大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