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國還有6億多農村人口生活在農村,并且進城的2億多農民工仍然與村莊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6億多生活在農村的農民,他們的生產生活條件各各不同,他們的需求偏好差異極大,國家顯然不可能直接來回應農民各各不同的需求,解決所有農民生產生活中的問題,而只能依托基層村社組織。因為當前農民很大一部分問題是集中在村社一級的,而正是村社一級有能力和動力解決千家萬戶分散農戶的問題,回應他們的需求。
基層村社組織很重要,因為農民有大量一家一戶“辦不好、不好辦和辦起來不合算”生產生活事務需要由村社組織來辦。村社組織來辦一家一戶辦不好的事情,并非村社組織就很容易辦得好,因為之所以一家一戶辦不好,是因為這些事情要步及到利益調整,涉及到偏好整合,涉及到少數服從多數,及涉及到達成共識,所有這些事情都需要村社組織不僅要有極強的工作意愿、工作能力、工作魄力,而且還要有工作資源和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就是自上而上的各級政府要支持基層村社組織積極回應農民需求,解決一家一戶辦不好事情的實踐。要對基層村社組織的工作以積極支持。村社組織回應農民需求的過程也是直面農村矛盾的過程,當然也是解決矛盾的過程。直面矛盾和解決矛盾才能增加村社組織的威信,提高基層組織的戰斗力。通過解決矛盾而提高了基層組織解決矛盾回應農民需求的能力,這是一個正向的過程。直面矛盾,可能讓一部分人不滿,同時又動員了另外的大多數人,正是直面真實存在的矛盾,才能激發出農民的參與熱情,因為農民認識到這樣的參與是可以解決自己問題的,是有實際意義的,是事關切身利害的。
政策支持,就是上級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當鼓勵基層村社組織回應農民需求,積極解決農民問題,從而動員農民參與到村社共同的事務中來;就是要在政策上給村社組織一定自由裁量權,真正讓村民自治,而不是通過國家政策限制村社組織所有權利,甚至要將村社組織的土地所有權虛化到沒有任何權利。要知道,土地集體所有制是村民自治的經濟基礎;就是要將自上而下的資源轉移到村社一級,由村社一級來分配資源。通過村社一級分配資源,既是供給中國60多萬個村莊各各不同的公共品的過程,又是深度動員農民參與的過程。資源下鄉若不同時調動起農民的參與積極性及因此提高農民的組織能力,這樣的資源下鄉就沒有意義。
當前農村政策的總方向是不出事,回避矛盾,任何一件事情都盡可能“和諧”處理,最好沒有一個人反對,沒有一個人上訪。這樣一種回避矛盾的做法當然不能解決農村本身就存在的矛盾,其結果就是,累積下來的矛盾以其他形式更為猛烈地暴發出來。
當前不出事的回避矛盾的農村政策已經積累下來大量嚴重問題。現在的農村政策必須轉變,要強化基層村社組織回應農民需求的能力與意愿,要通過直面矛盾來解決矛盾。這個過程中一定會出現矛盾,會產生問題,甚至會因為村社組織掌握資源而出現村社干部貪腐的問題,這些問題都不可怕,出現一起解決一起,正是在解決這些問題的過程中強化了基層村社組織的能力,深度動員起了農民的參與,從而為仍然有9億要依托農村生活生產的農民提供了一個靈活積極回應農民生產生活需求、有能力為農民提供切實有效服務、且農民深度參與其中的基層堡壘。
取消農業稅后,國家資源下鄉必須與有能力直面矛盾的農村基層組織能力提升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