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喬治忠 南開大學歷史學院
在現代社會,我們應當如何看待歷史學的社會功能?這涉及史學界諸多人士的職業理念,更是一個重要的史學理論問題,值得認真思考與討論。
治史宗旨與對史學功能的認識互為表里
自古以來,中國史學即強調以“經世致用”為宗旨。顧炎武說“引古籌今,亦吾儒經世之用”,言簡意賅地道明了傳統史學的經世觀念。史學的經世致用主要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堅持以史為鑒、以史教化所構成的史學資治信念,二是做出“以史明道”的學理建樹。這種經世宗旨,與古人對于歷史學功能的認識互為表里。唐太宗贊嘆說:“大矣哉!蓋史籍之為用也……彰善癉惡,激一代之清芬;褒吉懲兇,備百王之令典。”史家劉知幾也認為:“史之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務,為國家之要道。”唯堅信史學具備如此巨大的社會功能,才會賦予歷史著述以“將施有政,用乂邦家”的宏大期望,才會有“欲知大道,必先為史”的理念。因此,古人對史學功能的認識是與治史宗旨統一的。
在整個中國古代,傳統史學以“資治”和“明道”這兩大功能,對社會政治和社會思想發揮了重大影響。自西周初年產生“殷鑒”觀念以來,“以史為鑒”這一歷史觀念就與現實政治聯結在一起,即,不僅從歷史的敘述與分析中得出政治見解,而且引用歷史事例來論證自己的政治方針。隨后,在“以史翼經”和經史互動的機制上,以史“明道”成為中國古代理性思維的主要路徑。所明之道涵括廣大,“天道”、“王道”、“治道”以及基本的做人之“道”,盡在其中,這些都離不開史學提供的歷史例證。
“以史為鑒”尺度極難把握
在中國古代,傳統史學發揮了積極的社會功能,這是顯而易見的。經世致用這一史學宗旨與治史求真準則的對立統一,構成史學發展、興盛的動力。然而,在傳統史學發揮的經世功能中,也有巨大弊端。其一是設計政治方案,淡化、排斥了對社會現實的調查研究,而過多地以歷史事例為參照和指導。雖然這也會閃耀出思想火花,但卻難以解決實際問題。欲解決當時的社會問題,卻不將研究社會實況置于首位,這是致命的邏輯錯謬。其二是“以史為鑒”的運用,往往擇取一個或幾個歷史事例,與現實社會問題進行比附。如果對所借鑒的歷史事例的理解本就膚淺、片面甚至錯誤,又不計時代區別地進行附會,就很容易導致錯誤的結論。
中國古代亂世多、治世少,政權興亡屢屢重演。從這一客觀史實來看,“以史為鑒”的政治效果并不太好,其中多有統治者荒唐昏暴、不認真汲取歷史教訓所致,但也有“以史為鑒”導致的后果。例如,三國時期,曹魏政權對同姓諸王防范壓制,“不度先王之典,不思屏藩之術,違敦睦之風,背維城之義”,造成“委權異族”而國亡。西晉以此為鑒,分封諸王而各有兵權,卻出現“八王之亂”。北宋以唐代藩鎮割據為鑒戒,大削武官兵權,改變兵制,卻導致軍力軟弱,屢屢喪權辱國。明朝建文帝以西漢“七國之亂”為鑒戒,力行削藩,則導致“靖難之役”而敗亡。可見,“以史為鑒”的尺度極難把握,在古代也并非絕對可以信賴。
近現代時期,世界局勢和中國國情變化日新月異,新事物、新理念不斷涌現,以往的歷史難以提供真正可作為比擬的范例。近代以來,形成了多門類的學科,各有特色、各具優長,已非古代那種“盈天地間凡涉著作之林,皆是史學”的狀況。解釋和解決現實問題,需要多種學科參與,“以史為鑒”已經不能獨立肩負起經世致用的重任。一些具有重大影響的社會運動,如洋務運動、維新變法、辛亥革命、新民主主義革命等,雖性質不同,收效各異,但基本上屬于某種先進思想與現實結合的社會實踐,并非從傳統的史學經世或“以史為鑒”理念推衍而來。因此,如何認識史學的社會功能,值得認真反思。許多當代學者仍然夸大史學的社會功能,擺脫不了傳統的思維套路,顯得不合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