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權力人腐敗的機會主義動因
根據機會主義人性行為分析,可以發現,權力人的腐敗與權力人的機會主義,具有同質性。即是說,權力人機會主義的外在表現即是權力人腐敗,權力人腐敗則是本源于權力人的機會主義人性。
在現實上,權力人機會主義的外在表現即是權力人腐敗。眾所周知,權力的濫用和腐敗往往與利益有關,是權力人為了利用公權謀取私利。即是說,權力腐敗是權力人違法濫用公共權力而損公肥私和以權謀私利的行為。換一個角度講,權力腐敗行為就是權力人的機會主義“敗德”行為。所謂機會主義行為,也稱投機主義行為(Opportunism),是指行為人為了達到自己的目標而不擇手段,特別是通過隨機應變、投機取巧、算計、欺騙他人和鉆空子等非規則性和無原則性手段,損人利己,損公肥私(假公濟私),以謀取自己利益更大化的行為。在經濟學者看來,機會主義行為是指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人們不完全如實地披露所有的信息及從事其他損人利己的行為,這一般是用虛假的或空洞的、非真實威脅或承諾謀取個人利益的行為。美國學者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就對機會主義作了如下界定,即“我說的投機指的是損人利己;包括那種典型的損人利己,如撒謊、偷竊和欺騙,但往往還包括其他形式”[4]。柯武剛等人更明確地指出,機會主義即是“人們追求最大化滿足的短期行為”,“它不顧及這類行為對他人的影響,也不顧及一個共同體內公認的行為規范。這種行為具有離心性的、從而有害的長期后果,它使人們的行為在長期內變得難以預見。例如,靠偷竊、賴賬來滿足一個人的欲望就是機會主義的行為”[5]。由此看來,機會主義行為就是利己主義(無情地謀取私利)行為,即是追求最大化滿足的短期行為。這種機會主義行為是與利他主義相對立的“敗德”行為,也即是一種腐敗行為。由此可以說,如果是權力人機會主義的行為,也就產生了權力人的腐敗。
有人認為,對于官員來說,之所以出現貪污、受賄等機會主義行為,正是由于他們手中握有權力這個客觀條件的存在而造成的。實際上,這只是看到了腐敗的權力外因,而忽視了腐敗的人性內因。于是,也有人指出,導致腐敗行為發生的不健康心理主要表現為機會主義,其典型表現就是“機不可失”、“不撈白不撈”思想誘導自己使用各種手段把所掌握的權力轉化為個人資本并以權謀私。正是由于人性的不可靠,人們手中的權力才容易變成一種極其危險的東西。基于經濟人假設,威廉姆森認為機會主義行為就是一種源于人類本性的損人利己行為。即是說,人是有限理性且非常自私的,只要有機會就會損人利己或“敲竹杠”,這即人類的機會主義本性;在經濟生活中,人會借助不正當手段謀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即采取機會主義行為(Opportunism Behavior)。由此可見,權力人腐敗應該是內在地本源于權力人的機會主義人性。一般來說,經濟人假設對人性的設定包括:第一,利己。即每一個經濟人都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為目標。第二,有限理性。即人對事物的認識由于生理和社會條件的局限性不可能作出完全理性的選擇,而只能是較優;第三,損人利己。即經濟人不但自私,而且只要能夠利己,就會伺機去損人;第四,外部性。即一個人的一個行為會給其他人帶來影響,這種影響可能是好的(正外部性)也可能是壞的(負外部性)。這種經濟人假設說明,利已是人之本性,每個有限理性的人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為了自身利益可以不惜伺機去損人,這不僅包括一般市場經濟人,也包括那些權力人。而權力人的這種利己機會主義行為就具體表現為權力濫用和腐敗。這種權力腐敗作為一種行為是具有完全的負外部性的,因為,權力人的私有化利益引起的損失是由人民和國家承擔的,即損人利己、損公肥私和以權謀私。
更具體地說,對權力人機會主義人性導致權力人腐敗的作用機制,還可以作如下的概括和分析:權力人腐敗即權力人機會主義,是源于人性矛盾—內耗的損人利己的社會現象;權力人機會主義是非正當的逐利行為;權力人機會主義會不擇手段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制度規制的缺失助推了權力人機會主義的現實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