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山大學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教授 王 寧
盡管越來越多的城市都提出產業(yè)轉型升級的口號,并紛紛建立各種名目的科技產業(yè)創(chuàng)業(yè)園區(qū),出臺各種吸引高新科技公司和人才的優(yōu)惠措施,但各地高新科技產業(yè)的發(fā)展水平卻呈現出巨大的差異。造成這種巨大差異的原因,并非全由產業(yè)政策的不同所造成。事實上,面對高新技術產業(yè)上日趨激烈的競爭環(huán)境,各地所出臺的吸引高新技術公司和人才的政策優(yōu)惠出現了趨同現象。當然,除了產業(yè)政策,區(qū)位因素也可能是造成高新科技產業(yè)差異的一個原因。但同處珠江三角洲的深圳和東莞,在高新技術產品產值上卻呈現出巨大差異,這足以說明,僅僅用傳統(tǒng)的政策優(yōu)惠和區(qū)位等因素,來解釋人才和高新科技產業(yè)的流動趨勢,已難以令人信服。
在當代社會,居民作為消費者,不但重視對具體的物品和服務的消費,而且越來越把地方作為一個整體性產品來消費;這種把地方作為一個整體性消費品來進行選擇的消費偏好和價值觀念,就是地方偏好(用學術語言來表達,就是“地方消費主義”)。而一個地方作為整體性消費品的質量(即:地方質量),不但取決于舒適物的數量與水平,而且取決于舒適物與反舒適物的比例關系。人才的地方偏好構成了一個地方或城市產業(yè)升級換代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
一個城市的質量,取決于地方“舒適物”的數量和水平,以及與“反舒適物”的比例關系
過去,消費單位往往被界定為個體或家庭,這種界定符合私人消費的情況,但許多消費過程是不能以個體或家庭為消費單位(或消費預算單位)的。例如,自來水、管道煤氣、電力、電視、廣播、文藝演出、醫(yī)院、學校、公園、公共交通、環(huán)境質量、垃圾處理、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障等等,只能以社區(qū)、城市,甚至以全國為消費單位。這一類超越個體或家庭消費單位的消費,就是“集體消費”。集體消費的存在,意味著更大范圍的消費單位的存在,如:社區(qū)、城市與國家。伴隨著消費單位的擴大,消費者的消費層級也提高到更高的層次;更高的消費層級意味著消費對象的范圍擴大,即:從具體的物品消費上升到對一個地方或城市之整體的消費。這種對更高層級或更大范圍的消費對象的價值偏好和相應的價格支付意愿,可以稱為“地方消費主義”。
一個地方消費品質量的高低,可以根據居住其中的居民是否總體上感到舒適來判定。而居民的舒適感覺,是有著明確的、具體的、可分析的來源的。既然這種來源明確的東西引起居民舒適的感覺,那么,這些東西就可以稱為“舒適物”。在此意義上,地方消費品的主要內容,就是各種舒適物的組合,即舒適物系統(tǒng)。由此出發(fā),地方消費品質量的高低,可以分別從兩個方面來判斷:一方面,舒適物種類的多寡及其等級的高低;另一方面,反舒適物與舒適物的比例。
什么是舒適物呢?簡單地說,舒適物是各種使人感到舒適、愉悅、快樂、滿意的事物。在早期,學者們主要把舒適物界定為氣候、陽光、地貌等令人舒適的自然地理條件。但是隨后學者發(fā)現,僅有自然舒適物,往往只吸引退休人群,而不足以吸引其他年齡群體。由此,一些學者進一步對舒適物進行了分類。基于他們的觀點,我們可以把舒適物分為以下類型:自然舒適物(宜人的氣候、氣溫和濕度、空氣質量、冬季日照狀況、臨近江、河、湖、海等水域、地形地貌的景觀、森林與草地等)、人造舒適物(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電力、自來水、管道煤氣等生活基礎設施、城市建筑的風格與格局、學校、醫(yī)院、歷史古跡與遺產、博物館、圖書館、美術館、音樂廳等文化設施與服務、體育場館與設施等)、市場消費舒適物(商業(yè)服務網點、品牌店、街道生活氣息、餐館、咖啡屋、酒吧、茶樓、電影院等風格化消費設施與服務、商業(yè)化娛樂場所與服務、互聯網等信息基礎設施等)、社會舒適物(寬容與包容、當地公民素質、低犯罪率、地方政府的服務與作風、多元性、官方語言的普及程度等)。與舒適物相反的就是反舒適物,即使人感到不舒適或難受的事物(如惡劣的氣候、垃圾場、高犯罪率、交通堵塞、空氣污染、環(huán)境嘈雜等)。
知識精英和專業(yè)技術人才對“舒適物”的要求更高,城市必須接受他們的“用腳投票”
舒適物系統(tǒng)決定了一個地方或城市的宜居性、舒適性與享樂性。對于居民來說,居住地不但具有工具性功能(工作、創(chuàng)業(yè)),而且具有自目的性功能(如生活性享樂與愉悅)。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現代人對居住地的選擇,越來越看重其自目的性功能(享樂),而不僅僅是工具性功能(工作)。這一變化,揭示了人們的消費觀念從物品消費主義上升到地方消費主義。在過去,人們的消費享樂更多地來源于對一個個具體的物品或服務的消費,如:住房、汽車、餐飲、奢侈品、電影等。今天,人們的消費享樂的來源除了這些具體的物品或服務,還擴展到更大范圍的對象,即一個承載了舒適物系統(tǒng)(包括自然舒適物、人造舒適物、社會-文化舒適物等)的整體性的地方。隨著人們越來越把地方或城市之整體當作消費對象(即:擴大的消費品),人們就越來越傾向于選擇在高舒適物城市居住。因此,要分析人們的消費行為,我們不但要分析他們消費什么東西,而且要分析他們在哪里消費,因為“地方”也成為人們消費的對象。以住房消費為例。人們不僅消費住房,而且消費住房所連帶的各種舒適物資源。優(yōu)質的居住環(huán)境給居民帶來無形的“心理收入”。
地方消費主義作為一種消費價值觀,決定了知識精英或專業(yè)技術人才的舒適物導向的擇地行為或移民傾向。一方面,他們的人力資本擁有更高的市場價值,使得他們有能力選擇到高舒適物城市去就業(yè)。另一方面,知識精英和專業(yè)技術人才對地方質量(舒適物系統(tǒng))有更高的要求,換言之,他們有更高的地方消費主義傾向。一旦某個地方的舒適物系統(tǒng)難以滿足他們的要求,或者反舒適物過多,他們就會離開這些地方。在此意義上,地方消費主義體現為知識精英和專業(yè)技術人才對地方或城市實行“用腳投票”。在這里,地方或城市作為一個整體性消費品,接受人才“用腳投票”的檢驗。
從人力資本的擁有者的角度看,人的擇地行動具有雙重屬性。一方面,人是理性人或經濟人,追求人力資本的經濟效用的最大化;體現在工作地的選擇上,就是到物質回報最高的地方去工作。另一方面,人又是感性人,在選擇工作地的時候,追求舒適和享受,即追求舒適物。于是,人就在經濟機會和舒適物之間進行權衡。而最能體現經濟機會和舒適物統(tǒng)一的地方,往往是大型或中型城市,于是,擁有高人力資本(或教育資本)的人才,往往喜歡到大中型城市去工作和生活。大中型城市不但擁有更多的消費舒適物,而且具有更大的寬容度和多元性(社會舒適物),從而更為創(chuàng)意人才所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