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圓融的理論難題
福山花了很大篇幅解釋現代國家的興起,但是他的解釋缺乏一個完整的理論框架,給人感覺基本上就是即興的“拿來主義”。
謝韜:福山認為,最好的政治秩序,是國家能力、法制和民主問責這三個因素之間的最優組合,最理想的順序是先有法制,然后是現代國家,最后是民主問責。在他看來,美國是最典型的先施行法制和“民主”,后建設國家能力的國家,其結果是兩大政黨把行政機構當作“選舉分贓”的戰利品,讓“贏者通吃”的庇護主義在美國大行其道,從而極大地削弱了國家能力。盡管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的美國“進步運動”以及羅斯福“新政”大大提高了美國的國家能力,但是到了今天,美國的政治秩序似乎又回到了19世紀的“政黨和法院治國”的模式,也就是代表國家能力的行政機構日益被邊緣化。
福山以上觀點是對亨廷頓思想的重要補充。但無論是理論構建、概念創新,還是實證分析,福山與亨廷頓還有很大差距。
第一,福山花了很大篇幅解釋現代國家的興起,但是他的解釋缺乏一個完整的理論框架,給人感覺基本上就是即興的“拿來主義”。比如說,關于非洲國家的治理能力低下,他說,一個重要原因是,歐洲國家曾在非洲施行的是“廉價”殖民主義,沒有在政治制度建設上投入大量資源,因此二戰結束后它們撤離非洲,沒有給當地人留下制度遺產。在討論拉美國家的時候,他又說歐洲殖民者把國內的政治制度移植到了拉美,但是移植的產物是“弱勢的專制”,而不是強有力的政府。他同時指出,拉美和非洲的地理環境,包括熱帶雨林和高大山脈等,對國家能力的投送造成了嚴重阻礙。在討論拉美的時候,他特別強調該地區少有國家之間的戰爭,并引用了另外一位學者“給戰爭一次機會”的觀點;而在討論非洲的時候,他提到了很多國家內部的部落沖突,卻忽略了非洲國家之間也少有戰爭這個事實,并且根本不提“給戰爭一次機會”。我的疑問是,如果福山認為“戰爭造就國家”適用于拉美,為什么又說它不適用于非洲呢?
第二,福山在書中多次強調政治秩序三個因素之間的時間順序,并且認為最理想的順序是先有法制和國家,然后是民主。然而,他又堅決否定了“從專制下的經濟發展再到民主轉型”的發展模式:一是各個社會的政治秩序往往取決于諸多因素,包括歷史傳統和外部因素,因此很難按照一個理想的模式去改造一個社會;二是大眾對民主政治,如個人權利和民主問責的訴求是一個規范性問題,即使是民主政治也可能帶來種種負面后果,如庇護主義(具有較高社會經濟地位的庇護者運用自己的影響力和資源向社會經濟地位較低的被庇護者提供保護和利益,被庇護者向庇護者提供一般性的支持和幫助作為回報)。也就是說,即使一個國家的治理能力很差,經濟發展很落后,也應該施行民主。如果這樣,福山就必須面對兩個問題:為什么當今世界絕大多數貧窮國家都不是民主國家?為什么很多貧窮國家在“民主”轉型之后一直處于貧困動蕩之中?
總之,福山還是沒有面對經濟發展與民主政治之間的因果關系。現在學界的基本共識是,兩者之間是外生性的關系,即民主可以在任何國家建立,但是只有在經濟發展到一定水平的國家民主轉型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