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論平等時,我們究竟在談什么?
——從《21世紀資本論》的“不平等”說起
作者:華東政法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后 趙宴群
2014年托馬斯·皮凱蒂的《21世紀資本論》受到無數人的追捧,因為它擊中了當前全球經濟政策的“痛點”之一——不平等問題。同樣是2014年,英國《金融時報》評出的年度熱門詞匯是“不平等”。“不平等”如影隨形地伴隨著人類的歷史,因此人類特別向往和珍惜“平等”。從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到孔子、孟子,從馬克思、恩格斯到我國建國以后的歷代領導人,都對平等問題給予高度關注。“平等”也成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基本理念之一,反映了我們對美好社會的生動表述。
平等問題是如此之重要,然而現實生活中,“平等”有很多被誤讀的現象。
一種觀點認為,平等就是同等或一樣。然而,基于自然的原因,人類一出生就會在健康、體質、智力或心理上有差異,在這個意義上,人天生就是不平等的,所謂同等或一樣是不可能實現的。在社會生活中,如果按照“平等就是同等或一樣”的邏輯,那么我們提倡的對老幼病孕的照顧、幫困扶貧、對少數民族的特殊政策等做法就意味著不平等,這顯然也是不合理的。事實上,如果不去關注人的這種自然差異,而是對每個人都使用“同等或一樣的尺度”,那么勢必會產生“物競天擇、優勝劣汰”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形成強者對弱者、富者對貧者、精英對大眾的弱肉強食。柏拉圖早就說過,“對一切人的不加區別的平等就等于不平等”;德沃金也指出:“所有的人都應作為平等者來對待,而不是講所有的人都應同等地對待。”因此,平等并不意味著同等,同等也不能真正實現平等。約翰·羅爾斯提出了“差別原則”,即用差別對待而不是同等對待的原則,使得社會的弱者得到補償,解決因天然稟賦、能力培養等自然因素和社會因素等造成的財富、地位不平等問題,從而更大可能地實現在社會領域的真正平等。
另一種觀點認為,平等就是平均。我國古代社會的平等思想中有著濃厚的平均主義色彩,孔子說“不患寡而患不均”;宋代農民起義軍提出“等貴賤、均貧富”;洪秀全提出“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等等。新中國成立后,在社會主義建設初期,我們也按照平均主義的做法來實踐社會主義平等原則,推行“人民公社”、“大鍋飯”,結果帶來的是整個社會政治經濟秩序的紊亂,人民生活得不到保障。事實上,平均不僅不能實現平等,而且還隱藏著專制或集權的危險。太平天國頒布的《天朝田畝制度》一方面是平均主義,另一方面也要通過一個政治經濟權力歸于“主”的專制系統來實行平均主義。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初期的“人民公社”和“大鍋飯”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通過國家的強制力量推行的。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平等就是公平。公平和平等的關系比較復雜,不是簡單的等同關系。平等是公平的基礎,但是平等并不一定導致公平。比如在我國,每個人都有參加高考的平等機會,但是由于各地教育資源的不均衡分配,每個考生的起點其實是不平等的。因此,為了實現受教育權的公平,國家就出臺政策向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的考生予以優惠。在美國,也有類似對黑人的優惠政策。這種優惠政策在本質上是不平等的,但在實際上卻成為實現公平的手段,從而消除起點的不平等,換而言之,就是用不平等來消除不平等。
那么,我們追求的平等究竟是什么樣的平等?
一般來說,平等有四種表現形式,一是“根本平等”,即人類是“生而平等”的,不管人與人之間在先天的體力、智力等方面有多少差異,每個人的生命所具有的倫理價值是同等的。二是“形式平等”,即每個人在社會中應享有的形式上的身份平等,主要是權利和資格上的平等,最顯著的就是法律平等和政治平等,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人一票,每票等值”。三是“機會平等”,即每個社會成員都應有相同的起點或相同的生活機會。四是“結果平等”,即收益的平均分配,通常表現為“社會平等”,即收入、財富和其他社會物品的平均分配。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平等”包含了“同等或一樣”、“平均”的元素,但不等同于這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