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機遇實現農民收入增長的新突破
(一)抓住農民增收的新機遇
新常態有新機遇,對農民收入而言,機遇表現在兩個大的方面:一個是外部機遇,即不斷深化改革開放帶來的政策機遇和開放機遇;一個是內部機遇,即農業農村發展帶來的產業機遇。
一是政策機遇。中央對三農工作高度重視,從三農“強美富”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五新”要求,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一脈相承,為做好三農工作提供了強大保障。各地把扶持三農作為自覺行動,特別是新常態下以GDP為主要考核指標的政績考核方式逐步轉變,為各地政府重農抓糧促增收營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環境。多個地方制定了農民收入增長目標。
二是開放機遇。盡管當前我國農業競爭力總體水平仍然不高,但從長期趨勢來看,隨著需求結構升級、農業技術進步、產業結構優化和經營規模逐步擴大,我國農業競爭力正處于發展提升的長期過程中,這也將為農民收入增長提供更加廣闊的空間。
三是產業機遇。現代農業的內涵已經大大拓展,農業既包括農林牧漁等產業,也涵蓋生態環境保護、觀光旅游休閑、文化傳承等多重功能,農業邊界的拓展將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農業產業鏈條接二連三的趨勢日益顯現。現代農業的發展將吸引越來越多的工商資本等新型主體投入農業,這既是對產業鏈整合創新實現產業發展的過程,也通過產業鏈條的延伸為農民增收開拓了新的空間。
(二)實現農民增收新突破
新時期推動農民收入增長,必須在尊重農民主體地位、發揮市場機制基礎作用的前提下,著力強化制度創新和政策創設,建立起有利于農民增收的制度環境和內生機制。
在制度創新層面,主要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農業經營制度、人力資本創新和農村產權制度等四個方面改革。
一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制度創新和政策創設中的核心問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只有這樣才能讓農業也成為一份有尊嚴、有競爭力的職業。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對增加農民收入意義重大,一個重要前提是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給農民吃上“定心丸”,讓農民放心大膽流轉土地,提高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同時增加來自土地的財產性收入。
二是農業經營制度創新。在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的基礎上,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社和各種各樣的產業化經營組織,這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專業化水平,增加務農的主業收入。要堅持農戶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要繼續加大扶持力度,幫助小規模農戶解決實際困難,引導他們通過共同使用農業機械、開展聯合營銷等方式發展聯戶經營,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提高經營效益。發展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商品性農產品的主要提供者。各類新型經營主體都有獨到的功能和比較優勢,有各自的適應性和發展空間,需要促進多元主體共同發展,讓農民自主選擇適合的經營方式。完善不同主體間的利益分配機制。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是相互關聯、互為補充的關系。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互交織、良性互動,構建起緊密、平衡的利益聯結和分配機制,共同組成立體式復合型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通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育和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不斷完善,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
三是人力資本創新。職業化農民的培養,核心是要培養一批有文化、懂科技、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讓職業化的農民獲得人力資本溢出的收入效應。加強職業農民教育培訓,以生產經營類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為重點,對農業基礎經營者、獲證農民、農業后繼者和農業服務人員實行分層培養。實行職業農民準入制度,積極探索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制度和農業行業準入制度。建立高素質人才回流機制,從政府補貼、項目扶持、金融服務、土地流轉、職稱評定等方面創新制度和政策,以穩定的收入保障吸引農村有志青年學習農業、投身農業。
四是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對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意義重大。改革的目標是邊界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運轉流暢,改革的范圍是資產、資源、資金,包括經營性資產、公益性資產和資源性資產。通過股份合作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通過農民經營權入股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通過國家對集體的投入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通過重構集體經濟積累新機制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從集體經濟發展中獲得的收入。
在政策創設層面,主要涉及農業投入、農產品價格、農業補貼、農村金融、農業保險以及城鎮化六個方面的政策內容。
一是投入政策。一方面,要提高農業生產效率促增收。重點是加強農田水利、農業科技和設施裝備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為技術、信息等先進生產要素進入農業提供基礎平臺,不斷提高農業的產出效率。另一方面,要降低農業生產成本促增收。土地細碎化、地力水平低、水利設施老化失修等問題是制約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生產的重要瓶頸,應通過降低農業生產成本實現農民增收。
二是價格政策。在各類政策工具中,價格政策對激勵生產、保障農民收入的效果最直接也最有效。當前,價格政策的核心是理順農產品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為保供給促增收提供有效支撐。應堅持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改革方向不動搖,繼續執行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重要農產品臨時收儲政策,總結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經驗,積極開展農產品價格保險試點。
三是補貼政策。要下決心研究出臺針對農民收入的專項政策。可借鑒發達國家的有效做法,探索完善農產品價格支持、直接補貼等保障農民收入的政策工具。加大對生態脆弱地區的生態補償力度,針對貧困地區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民增收的專項扶持措施,解決特殊群體的增收困難問題
四是金融政策。要推進農村金融的機構創新、產品創新、服務方式創新。推進機構創新,關鍵是要堅持嚴格規范、強化監督的原則,創設更多面向農民的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組織、社會性金融組織,形成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一體的農村金融體系。推進產品創新,核心是搭建交易平臺,創新抵押產品。推進服務創新,鼓勵金融機構運用移動互聯、云計算等技術,為農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為增加收入提供保障。
五是保險政策。要加大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力度,逐步擴大農業保險補貼覆蓋范圍,穩步提高農業保險風險保障水平,為廣大的小規模農戶提供基本的收入保障。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探索開展產量保險、價格保險、收入保險等新型保險產品試點,規避風險,為新型經營主體提供收入的“保險包”、“安全傘”。
六是城鎮化政策。要適應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和分工分業的發展趨勢,對各類群體的主業收入進行有針對性的政策扶持。對已經轉移到非農就業領域的農民,重點是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問題,完善農民工工資增長與保障機制,把農民工的住房、教育、衛生、養老等需求納入城鎮發展規劃統籌考慮。對于農業領域的各類從業人員,要在推動生產環節專業化的同時,促進農業“接二連三”與二三產業深度融合,引導支持農業生產向加工、倉儲、物流、營銷等環節延伸,不斷創造相關就業崗位,在產業提質增效的過程中促進農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