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 竺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是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共中央全會,是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的重要關頭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全面勾畫了法治中國建設的宏偉藍圖,是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不移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宣示和重要體現,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部署、總動員,必將對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努力建設法治中國,符合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需要方方面面、上上下下的共同配合和行動。中國農工民主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參政的一個基本點就是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因此,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農工黨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農工黨不僅是我國依法治國進程的重要見證者、忠實崇尚者和自覺遵守者,更要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親身參與者、積極推動者和堅定捍衛者,切切實實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貢獻智慧和力量。
深刻把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與精神實質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關系到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關系到人民幸福安康、關系國家長治久安。
《決定》立足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際,直面我國法治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重大任務,提出了關于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觀點、新舉措,深刻回答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是新形勢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中國共產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作出了全面部署,標志著中共中央對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重要性和規律性認識達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治國理政進入法治化新境界。
我們要通過深入認真的學習,深刻理解《決定》在依法治國方面的新觀念、新舉措:一是明確了依法治國的核心要義是依憲治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就是要依照憲法這個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治理國家社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二是明確了依法治國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尊重憲法法律權威,都必須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必須依照憲法法律行使權力或權利、履行責任或義務,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三是明確了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依法治國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為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明確了科學民主立法對于依法治國的基石作用;五是明確了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對依法治國的保障作用;六是明確了如何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解決問題的能力。
《決定》關于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的闡述,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理論和實踐的科學論斷。中國共產黨和法治的關系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從本質上講,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