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突出的就是“人為”、“教化”的性質
文化的本質是觀念形態,屬于精神領域,但文化的作用并不限于觀念形態、精神領域,文化的本質和文化的作用即社會功能既有聯系又有區別。人們的經濟活動、制度設計、行為方式、日常生活都具有特定的文化內涵,體現著文化的作用。文化如同空氣一樣無所不在,凡是有人的地方,凡屬人的活動范圍,文化都起著特定的作用。從根本上說,文化是人類活動的產物,人類在實踐活動中改造了自然界,創造了社會,形成了文化。問題在于,人創造文化,文化又塑造人。文化對人的塑造主要是通過對人的教化而實現的。每個人一出生就無可選擇地生活于特定的文化環境之中,自覺不自覺地都要接受這種文化的培育和熏陶。一個人即使沒有受過正規的學校教育,從小到大的耳濡目染,也會使他被這種文化所同化。“橘生淮南則為橘,生于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講的就是這個道理。“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天下。”文化突出的就是“人為”、“教化”的性質。
從總體上看,文化對人的教化作用是通過三種方式實現的:
一是對人的行為的規范。每一種文化都提供具有約束性、普遍起制約作用的行為規范。每個社會都會通過家庭啟蒙、學校教育、社會示范、榜樣引導、公眾輿論等文化手段,將行為規范加之于個人,實現文化的規范和約束作用。
二是對人的能力的培養。文化具有承載和傳遞文明的功能,并通過教育啟蒙和知識傳遞,為人們認識和處理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關系提供可資借鑒的思想資源,從而不斷提升人的能力。文化的傳遞可以是歷時性的,即時間上的從古到今,也可以是共時性的,即空間上的文化交流。正是這種傳遞,使人們可以在幾年、十幾年、幾十年之內掌握人類幾千年積累的經驗和知識。如果一切都要“從頭開始”、“重新開始”,那么,我們現在仍然是原始人。
三是對人的境界的提升。作為價值體系和行為規范,文化提供著關于是與非、善與惡、美與丑、好與壞等判斷標準,并可以通過社會教育而內化為人的是非感、正義感、羞恥感、審美感、責任感等等,從而提高人們的道德情操、審美水平和認識水平,提升人生境界。而人生的境界又直接決定著對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社會的關系、人與他人關系的認識水平和處理方式。
一個國家、民族的發展離不開社會力量的凝聚,社會力量的凝聚有賴于民族認同,而民族認同主要來自于文化認同。文化具有培育民族精神的作用。一個民族的文化體現了該民族在價值觀念、信仰追求、思維方式、風俗習慣等方面的共性,因而能夠凝聚民族的共同利益和理想追求,能夠形成強烈的感召力和向心力,從而使整個民族凝聚起來,把整個民族動員起來,自覺維護民族利益,積極推動民族振興。文化是民族的血脈和精神家園。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作者簡介:楊耕北京師范大學副校長、教授,國務院學科評議組成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學部委員、“長江學者”,長期從事馬克思主義哲學、社會發展研究的教學與研究。先后出版《為馬克思辯護:對馬克思哲學的一種新解讀》、《危機中的重建:關于唯物主義歷史觀的現代闡釋》、《東方的崛起:關于中國式現代化的哲學反思》、《靜水深流:哲學遐思與文化斷想》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