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 李周
農業具有弱質性是很多人強調農業必須保護的主要理由之一。然而,農業保護最多只能化解農業弱質性的負面影響,而無法消除農業弱質性。從國際經驗看,只有發展現代農業才能使農業成為能與其他產業平等競爭的產業。所以發展現代農業是消除農業弱質性的治本之策,而農業保護只是化解農業弱質性負面影響的治標之計。
2002年以來,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向農業的補貼總額越來越大,但農業的弱質性并沒有消除,農業的競爭力并沒有上升,農民對農產品價格的滿意度和從事農業生產的積極性也沒有提高。面對這樣一種局面,究竟是花費越來越多的財政資金保護一個始終無法同其他產業競爭的農業,還是花大力氣建設一個能夠同其他產業競爭的農業?答案是不言自明的。現代農業不可能在一個脫離了市場競爭和沒有市場風險需要防范的環境中形成,所以建設現代農業,農業政策必須轉型。
將替代農戶規避風險的政策轉為
激勵農戶追求效益的政策
改革初期推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其政策實質是通過賦權激勵農民提高生產效率,現在采用的糧食最低收購價和臨時收儲等舉措,其政策實質是化解農民的市場風險,以確保他們的收入不下降。應該肯定,這些政策具有穩定農業生產和保障農民利益的積極作用,但是不能忽略它們存在扭曲價格和增加庫存等負面影響。其中,價格扭曲會削減農業資源配置效率,庫存增加會破壞生產的穩定。也就是說,這些為農戶規避風險的政策從短期看是有效的,從長期看會因為累積的財政負擔逐步增大而變得越來越難以為繼。
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食物安全是至關重要的戰略問題,任何時候都不可掉以輕心。保障食物安全的關鍵舉措是消除農業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在化解農業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方面,政府的責任是構建具有公共品性質的農業基礎設施體系,具體包括農業技術研發和推廣體系,農業氣象信息和農產品市場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發布體系,以及道路、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體系,使廣大農戶及時得到所需的技術、信息和基礎設施。農業經營主體的責任是優化資源配置,將其所在區域的資源比較優勢和市場競爭優勢充分發揮出來。只有形成了政府做好應由政府做的事情不承擔農戶職責,農民做好應由農戶做的事情不承擔政府職責的局面,才能把有作為的政府、有效率的市場和有追求的農戶的功能都充分發揮出來。
將黃箱政策逐漸轉為綠箱政策
雖然我國的農業補貼產生的是收入補貼的效用,但我們仍然將其界定為農業生產補貼。強調這一點的主要原因是擔心農民不種糧。
倘若農戶非農收入持續增加而農地不流轉且農地利用沒有任何限制,不耕種的土地確實有可能越來越多。然而,我國的情形并非如此。近年來,一方面農戶的數量隨著城鎮化、工業化的推進逐漸減少,另一方面農業微觀經營規模隨著農地流轉而逐漸增大。農業微觀經營規模越大,就越適宜種植土地密集型農作物。在這種內生的農作物選擇機制的作用下,糧食生產的下滑肯定是有限的和短期的。
農業生產補貼對內會降低資源配置效率,對外會受到WTO規則的約束。在防止農產品價格信號扭曲和規避WTO規則對黃箱政策的限制方面,各國的基本做法是將農業支持與農業生產脫鉤,將屬于黃箱政策的農業補貼逐漸轉為屬于綠箱政策的農業支持。如美國在2014年農業法案頒布后,它的黃箱補貼降到極低水平。我國也要將屬于黃箱政策的農業補貼逐漸調整為綠箱政策的農業支持。
最近幾年,我國農業生產成本快速攀升。目前,國內農產品價格已經高于配額內的進口農產品到岸完稅價格。如牛羊肉和豬肉的進口到岸完稅價格每噸分別不到2.6萬元和1.2萬元,低于國內零售市場上牛羊肉和豬肉價格的一半。在這種情形下提高國內農產品價格,既有增加農民收入的一面,也有加大國外農產品進口壓力的一面。我國作為一個人均農業資源相對稀少的人口大國,利用國外農業資源和國際農產品市場調劑國內農產品供給,減輕國內農業的資源環境壓力是必要的。但是,農產品大量進口會影響我國農民的就業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