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上海合作組織合作的建議
一是以防范宗教極端主義和禁毒為主題深化安全合作。成立以來,安全合作始終是上合組織最主要也是最有成效的合作領域,應繼續以該領域合作為切入點,以打擊恐怖活動和禁毒作為合作重點,賦予上合組織反恐怖機構禁毒職能,提高綜合安全能力。為應對中東劇變導致的宗教極端主義思潮,上海合作組織應加強文化合作,促進中亞地區的文化繁榮和世俗化,遏制宗教極端主義。上海合作組織應以積極姿態參與阿富汗事務,但要量力而行,制定出比較一致的對阿富汗政策,促成阿民族和解;鼓勵在阿富汗問題上的雙邊或多邊對話。
二是以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為紐帶擴大經濟合作。雖然上海合作組織從安全起步,但是區域經濟合作作為該組織發展的重要支柱越來越受到各成員國的關注,并成為該組織合作的重要領域。未來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尤其是道路互聯互通方面,推動各方積極參與新亞歐大陸橋和“渝新歐”國際鐵路聯運通道建設。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如簡化通關、檢驗檢疫手續,降低關稅,消除貿易壁壘,加強農畜產品生產與加工合作等。加強金融合作,發揮上合組織銀行聯合體作用,推進建立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加快實現成員國間本幣結算。以雙邊促多邊,逐步推進經濟一體化,可以考慮與中亞國家進行雙邊自貿區談判。
三是以擴大組織成員為契機提升政治合作水平。可以考慮適時將觀察員國巴基斯坦、伊朗和阿富汗升格為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同時以組織經濟功能不斷增強來吸引蒙古加入,這樣上海合作組織內部經濟一體化的動力可能會增長,從而形成一個既包括中亞,又擴展到南亞和西亞的經濟共同體,不僅可以避免與歐亞經濟共同體的區域重疊,又可以為“絲綢之路經濟帶”以點帶面,從線到片提供一個整合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