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構建核心價值體系的主要途徑和經驗
在日本構建核心價值體系的過程中,以下三種做法和途徑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一,立足傳統文化、吸收現代文明。任何國家構建核心價值體系都離不開本國的傳統文化,同時又要吸收現代文明中的有利成分,實現兩者結合。外來的優秀文化只有深深植根本國傳統文化的傳統中才能被廣泛接受并保有持續的生命力。日本在構建社會核心價值觀時就注重傳統道德文化傳承,挖掘傳統價值理念在現代社會中的積極內涵,以開放的姿態吸收現代文明成果。例如,忠誠意識和集團意識的涵義經歷了由傳統的“武士道”中忠于天皇演變為現代的忠于上級、忠于集團的現代企業精神。二戰后,日本在尊重和繼承儒家傳統文化中“忠”“孝”“禮”等思想的基礎上,吸收現代文明的民主、憲政、自由等價值觀,同時融合本民族特有的國家崇拜、等級崇拜、神道教文化,形成了重義、重秩序、知禮、愛國以及追求自由、民主的社會核心價值觀。當然,這種融合了傳統文化和現代文明后的核心價值觀帶有很明顯的日本文化的特點。以民主為例,不同于美國突出個人為本的絕對個人主義式的民主,日本人眼中的民主在強調個人獨立、自尊以及肯定個人自我存在價值的同時,還強調發揮團體共同思想情感的制約作用。說到底,還是帶有明顯的集團意識的印記。
第二,政府與執政黨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核心價值體系屬于意識形態范疇,關系到國家利益與社會穩定,因此,日本政府和執政黨非常重視發揮構建核心價值體系的主導作用,以實現社會穩定發展、國家團結。在國家主導方面,古代日本為學習中國文化派出了十幾次遣唐使;近代明治政府不僅號召全國學習吸收西方文化,而且還由政府直接派出歐美考察使節團,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學習吸收西方文化的法規法令和措施。到了現代,長期執政的日本自民黨奉行民主的基本方針,立足于和平、自由與正義,以期實現國家的自主與獨立?,F執政的民主黨也以民主與自由為執政理念,在1998年成立大會上,就提出開創政治“民主中庸”的新道路。同時,日本政府還頒布中小學《學習指導要領》,實行注重培養學生團結、友愛、謙虛、禮貌、見義勇為等品德的教育方針,制定構建核心價值體系的政策方針。
隨著社會力量的壯大,社會團體、企業等憑借其自身形式靈活多樣、與社會聯系緊密等優勢,成為構建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參與者。日本的企業吸收儒家文化中的“仁”“義”“誠”“信”“和”等思想,在追求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強調承擔社會責任。這種特有的企業文化不僅對企業管理層提出很高的道德要求,而且企業普通員工也深受影響,有助于誠信、仁義等核心價值觀的推行。
第三,綜合運用教育、媒體、法律制度等多種手段構建本國核心價值體系。日本非常重視以教育來塑造國民的核心價值觀。不管是學校教育、家庭教育,還是社會教育,都將傳統道德、遵規重道、愛國愛家以及培養國民的社會正義感作為其中的重點。日本還重視通過媒體宣傳對民眾進行包括道德文化在內的教育。一個比較典型的途徑就是通過動漫,在受眾最能適應的輕松并且毫無說教意味的故事敘述中,潛移默化地傳播和強化著日本文化的核心價值觀。此外,日本非常重視法律制度在本國核心價值體系構建中的作用。例如:1947年頒布實施的《日本國憲法》,使得尊重基本人權、國民主權與和平主義等三大憲法原則成為國家運行的基調;日本還頒行《基本教育法》《社會教育》等,以法律制度為傳統文化道德與民主、自由思想教育提供了法律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