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美國研究所所長兼軍控與國際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滕建群
9月3日,當世人翹首期待紀念反法西斯勝利暨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70周年閱兵之際,國家主席習近平莊嚴宣布中國將裁軍30萬。這是建國以來第十一次大裁軍。國際社會給予關注和認可,認為這是中國軍事現代化的重要步驟,是中國軍事透明和自信的表現。2017年底完成此裁軍后,陸軍將被壓縮,海空軍和二炮會擴充,二線人員將被大幅削減。常規裁軍,不單是官兵數量減少,還包括軍隊結構優化,指揮層次減少,陳舊裝備退役。一定時期需投入經費,而不是節省經費。裁軍是國家行為,是動態的軍隊建設組成部分。當前,要成功進行常規裁軍至少要把握八個關系:
(一)裁軍與社會形態轉變的關系
世界各國向信息社會轉變的起步時間有早有晚,起點有高有低,速度有快有慢,但都處于這一轉變過程中。發達國家已進入信息社會的初級階段,發展中國家正在敲擊信息社會的大門。信息技術在軍事領域的廣泛運用,引起了精確制導、遙感和探測、衛星通信和衛星預警、全球定位導航、隱身、激光、微光夜視、光電子對抗等一系列軍事高技術的迅猛發展,使武器裝備的性質和效能發生了根本變化。
信息革命浪潮中涌現出來的信息化武器裝備的一個顯著特點,是追求物質、能量、信息三大要素的結合。正是這種結合,改變或部分改變了傳統武器那種純粹的實體物質的機械性質,增加了兩個更為重要的嶄新能力,即信息力和結構力。信息要素輸入導致形成的信息力,致使武器系統成了某種程度上具有中樞神經、大腦、眼睛的人機結合體。所謂結構力,使機械化武器裝備的分解性單個功能,如目標探測、跟蹤識別、指揮控制、火力打擊、戰場機動等,合成為一個整體系統。信息化武器系統依靠其信息力和結構力兩大性能,提供了有區別地、實施精確打擊的手段,獲得了實戰效能前所未有的大幅度提高。
武器裝備性質和效能的這種根本性變化,催生出新的戰爭形態,進行傳統戰爭時所要集中的“兵多將廣”正讓位于集中信息和集中火力,必將導致軍隊組織體制的跨時代變革。從某種程度上看,以信息技術為核心的高新技術廣泛用于軍事領域對軍隊的組織體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國防與軍隊建設必須適應社會形態轉化的步伐。
(二)裁軍與軍事戰略的關系
冷戰結束后,特別是“9.11”事件后,主要國家的國家安全戰略發生根本性改變:安全的理念發生根本性變化,國家安全不再是單一的領土完整和主權不受侵犯,非傳統的安全觀(如政治安全、經濟安全、軍事安全、環境安全、文化安全)在國家安全內涵中占據了主導地位。國家武裝力量面臨著諸如反恐怖等新型任務,其規模不再是國家安全所提出的主要因素。相反,國家武裝力量的快速反應能力和遂行多種任務的能力成為新的要求,從而迫使各國不斷地壓縮軍隊規模,加快新型軍隊的轉型步伐。美國的做法是壓縮部隊規模,減少重型裝備的數量,保證美軍能對全球范圍內的各種危機做出快速反應。俄羅斯、英國、法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軍隊也都在經歷“轉型”的痛苦。
軍事戰略集中體現國家、民族或政治集團運用軍事手段要達到的政治、經濟目的。軍事戰略對于軍事領域的各種活動、各種關系具有全局性的指導和制約作用。軍事戰略要通過相應的軍隊體制體現出來;反過來,軍隊體制又能促進和保證軍事戰略目標的實現。軍事戰略的調整變化,必然引起軍隊體制的調整變化,軍隊體制是否科學合理,也直接影響著軍事戰略的貫徹執行。
軍事戰略對軍隊體制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決定并制約著軍隊的總規模和總結構;二是決定并制約著武器裝備的發展及管理體制;三是決定并制約著軍事教育與訓練制度;四是決定并制約著軍隊的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在軍隊體制發展的實踐中,軍事戰略的這些影響是相互作用的,很難把它們截然分開,其對軍隊規模、結構、體制編制的影響最直接。
(三)裁軍與數質量的關系
軍隊數量和質量的關系是發展變化的。有時作戰力量的強弱主要取決于軍隊數量的多少,有時則主要取決于軍隊質量的高低。促使作戰力量與數質量關系發展變化的主要因素是科學技術及其在軍事領域的載體——武器裝備的發展水平。而在科學技術尚不十分發達的農業時代和工業時代,作戰力量主要取決于軍隊數量。在工業時代,機槍、火炮、艦艇登上戰爭舞臺,使軍隊的作戰能力提高了數倍,甚至數十倍,出現一戰和二戰期間某些戰役成為“絞肉機”的悲壯場面。
技術廣泛用于軍事使軍隊作戰能力與數質量的關系發生變化,數量的地位和作用下降,質量的地位和作用上升。軍隊在不斷增添飛機、坦克等新成分,但始終未能沖破機械能和化學能束縛。數量優勢,再加上正確的戰爭指導和勇敢精神,就可彌補武器性能的差距,兵力兵器數量依然是作戰力量的主要標志,“集中優勢兵力”、“多兵之旅必勝”等便成了軍人的信條。
信息技術在軍事領域的廣泛應用,導致信息化武器裝備的問世。信息化武器是一種智能化武器,其作戰效能遠非機械化兵器可比擬。因此,它的出現把兵器的檔次差和軍隊的質量差驟然加大了。戰斗力與機械化兵器是乘法關系,而與信息化兵器則是指數關系。
高技術戰爭表明,交戰雙方武器系統的技術差,在戰場上則表現為信息差、時空差和精度差。在高技術條件下作戰,如不能在同一層次上對抗,低層次一方很可能失去還手之力,即指揮、控制、通信系統被壓制,飛機未發現目標便被打掉,導彈剛剛升空就被攔截。倘若出現這種情況,即使擁有眾多的飛機、坦克、大炮,也沒有多大用處。
軍事理論家的結論是:在信息時代,軍隊數量和質量與其作戰力量之間的關系發生根本變化,質量占據主導地位,數量退居次要地位;質量可以彌補數量的不足,數量則難以抵消質量上的差距。
(四)裁軍與軍費供需矛盾的關系
為推行新軍事變革,各國都需要高額軍費。但軍費又不可能無限制地增加,出現軍費供需矛盾。在解決這一矛盾時,多數國家采取的做法是,壓縮軍隊規模,以節省“人頭費”,形成軍隊建設的良性循環。減少軍隊員額,有很多好處:
一是有利于建設科技密集型的軍隊。要建設科技密集型軍隊,必須有雄厚的財力作支撐。從各國軍隊建設狀況看,科技密集型軍隊人均軍費都在3萬美元以上,且呈上升趨勢。通過壓縮軍隊規模,在軍費絕對值不增加的情況下,會提高人均軍費水平,從而加速軍隊由數量規模型、人力密集型向質量效能型、科技密集型的轉變。
二是有利于發展信息化武器裝備。以戰斗機為例,20世紀40年代每架約為10萬美元,60年代初100萬美元,80年代初1000萬美元,海灣戰爭中使用的F-15E達到4350萬美元,美國新一代戰斗機F-22將高達1.6億~2億美元。航空母艦,20世紀40年代才700萬美元1艘,90年代美國1艘尼米茲級航母及載機已達130億美元。同時,裝備的維修費用、軍隊的教育訓練費用及生活維持費用等均大幅上升。
(五)裁軍與軍隊使命的關系
在今后一定時期內,要滿足國家安全需要和奪取戰略主動權,確保國家日益擴展的戰略利益需要,軍隊編制體制調整必須以國家安全和所肩負的歷史使命相適應,保證軍隊能在任何時候都能履行以下任務:(1)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如打贏一場有第三方介入、信息化程度較高的大規模地區戰爭,同時還要應付其他方向的突變;(2)確保中國海邊防安全,有效地應付周邊國家突發事件對中國安全所帶來的影響;(3)有效地維護中國海洋權益和海上戰略通道的安全,保護中國日益擴大的海外利益;(4)具備有效的核威懾和核實戰能力以及在太空防御和信息支援方面的能力;(5)保衛國家重要目標的安全,有效地應付國內突發事件,維護中國社會的穩定。《中國的國防》白皮書強調軍隊的多功能運用,不但要保家衛國,要承擔起聯合國賦予的國際維和、海上護航任務,要成為國家使者,擔負對外軍事交流和增加軍事互信的任務。
(六)裁軍與國防力量結構的關系
中國實行常備軍、武裝警察、民兵和預備役相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精干的常備軍與強大的后備力量相結合,是和平時期中國武裝力量建設的重要原則。后備力量的組織規模、動員能力和水平,對常備軍規模的需求有重要的影響和制約。因此,在裁減員額的同時,應把軍隊規模與武裝力量的其他組成部分統一考慮,形成優勢互補的武裝力量整體結構,以實現最佳的國防能力和效益。尤其是預備役部隊,其規模與常備軍規模關系相關。今后一定時期內大規模戰爭有可能避免,在裁減正規軍員額的條件下,國家高度重視預備役部隊的建設。世界主要國家預備役部隊建設的費用一般只有現役部隊的20%-25%,但在員額方面,較小國家的預備役部隊多超過現役部隊,大國通常為現役部隊的2/3以上。
國家緊緊圍繞國家安全和軍事斗爭準備需要,建立一支以常備軍為主、后備力量為依托的武裝力量體系,形成既利于發揮各自作用,又利于提高國防整體效能的軍事力量。
(七)裁軍與國家發展的關系
國家保障能力是確定和調整軍隊規模的重要物質基礎。軍隊是一個投入量大、技術密集和人員素質高的武裝集團。國家的綜合國力強弱直接影響到國防和軍隊建設的規模。對軍隊投入量的不足將直接危害國家安全,投入過大又會影響到國家經濟的發展。根據新時期我軍建設的方針,要實現以信息化為主導、機械化與信息化同步發展的目標,國家不但要適當增加國防投入,保持軍費占有國內生產總值的合理比例,而且還需要通過控制軍隊規模,提高軍費的使用效益,加快武器裝備發展和軍隊質量提高的步伐,使我們盡快適應打贏信息化為主導的高技術戰爭。
(八)裁軍與成本效益的關系
打破裁軍就是省錢的定向思維模式。從世界主要國家近年來裁軍情況來看,裁軍在一定的時期內不但不能節省開支,而且還需要政府出更多的經費來保證裁軍的順利完成。
從長遠看,裁軍將會相對地減少軍隊維持費用,但這種減少不會立竿見影,通過需要在2-3年內才會體現出來。在實施裁軍的頭幾年里,由于被裁減人員的安置,機關、部隊調整后設施的整合和完善以及部署的調整,軍隊的維持費還會相應地增加。從長遠看,在現代條件下裁減員額會提高軍隊的戰斗力,但是在裁減的頭幾年里軍隊的戰斗力會出現局部的下降。在調整過程中,正常的訓練、戰備工作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有些關系仍需要磨合和理順;通過提高質量來彌補數量的減少也需要一定時間等。同時,還應看到裁軍還不可避免地會造成某種程度的損耗和浪費。
如果操作不好,軍隊的利益會受到損害,軍隊的有形資產也將受到破壞。這些都是裁軍所必須面對的代價。因此,要樹立成本意識,既要舍得付出必要的成本,又要盡可心少地控制這種成本,把裁軍帶來的負面影響和消耗控制在預期的范圍內。
要建立和健全與裁軍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一是保證退役人員的生活和工作。二是保證裁軍行動的每一個步驟均有法可依。從歷史上看,裁軍后員額有時會反彈。個中原因主要是法律不健全,配套措施沒跟上。中國還沒有《軍隊組織法》等文件。因此,必須通過法律和法規制度來保證編制的權威性和合理性。從未來5-10年國家安全需要看,裁軍30萬后,軍隊現役員額保持200萬人,這必須要用法律來保證裁軍成果得以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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