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奇星
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取得了較大成效和新的進展。
政府職能轉變邁出重要步伐。主要表現在政府對微觀經濟的干預逐步減少,市場體系基本建立,政府日益重視發揮對市場的培育、規范和監管功能。尤其是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突破口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較大成效,審批事項逐步減少,初步實現了本屆政府任期內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削減三分之一以上的目標。同時,審批行為逐步得到規范。一些地方政府已建立了審批的目錄管理,制定業務手冊,編制辦事指南,推行行政審批電子化、信息化,實現數據共享,開展效能監察等“六位一體”的行政審批標準化管理框架。此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作為一項國家戰略,努力實現制度創新,“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為制度創新的著力點。如在投資管理方面,自貿區實施“負面清單管理”,法無禁止即可為,進一步深化了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了政府職能轉變。
政府組織機構逐步優化。2013年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要求,緊緊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系,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整合加強衛生和計劃生育、食品藥品、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海洋、能源管理機構。通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既有利于解決國務院部門間職責交叉、政出多門等問題,又有利于保持國務院機構的總體相對穩定。
依法行政穩步推進。各級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已逐步樹立起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在公共管理和行政執法中,日益注重依靠法律手段,通過法定程序解決問題。特別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行政效能有了較大提高。通過合理劃分和界定各級各部門的事權和分工,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加強制度建設和作風建設等舉措,進一步提高了機關行政效能。
我國政府管理體制改革雖然取得了較大成效和新的進展,但面對當前的新形勢新任務,現行政府管理體制仍然存在一些不相適應的方面。如:政府職能轉變尚未到位,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等職能尚需強化;行政管理方式需要進一步創新,法治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政府績效管理尚需轉變,績效評估有待完善,等等。針對存在的問題,“十三五”期間,應繼續深化政府管理體制改革。
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是政府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應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的服務與協調作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該由市場發揮作用的應交給市場,上項目、做投資要更多由企業自主決策。需堅持市場化改革取向,最大限度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縮小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范圍,最大可能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同時,政府部門要大力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落實行業管理責任,探索建立市場綜合監管制度,切實做到“寬進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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