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問題不止在于國有企業的處境。在民營企業的成長過程中,我們同樣了解到民營企業缺乏活力,從而缺乏信心的例證。民營企業照理說只要是不違法經營,那就不應成為問題。也就是說,民營企業只要遵守負面清單的規定,不觸犯法律底線就行了,但實際生活中并非如此簡單。
我曾在某一個經濟發展比較落后的地級市進行考察。去之前,就聽到一些民營企業家說:“那個地方可不能去投資,因為政府不講信用。最初對我們這些準備到那里投資的人,作了不少承諾,等后來我們去投資了,過去的承諾都不兌現了,要我們補交這個費、那個費。我們想撤出投資已不行了,但繼續投資,盈利已不可能,只好自認倒霉。”還有的民營企業家說:“那時的市領導人同我們談得很好,但過了一年,他調走了,新上任的市領導人不承認前任的承諾,談判只好從頭開始。”市場經濟是講信用的,工商界要講信用,政府負責人同樣要講信用,否則誰還敢前去投資呢?
民營企業所反映的問題還是很多。比如說,即使同當地政府談妥了,但從項目的報請批準,要經過多少道關,每一道關都要繳費,有的還要額外送禮。耽誤了日期姑且不算,繳費送禮積累起來就是一大筆錢。這是2012年我聽到的情況,估計最近情況會有好轉,因為簡政放權工作開始了。
在另一個經濟比較發達的沿海城市考察時,聽到有的民營企業家向我們反映,在這里,登記辦企業,程序、手續都比較簡單,可是技術改造花費的時間太長。企業想推出新產品或提高產品質量,需要更新設備,卻遇到了障礙,不僅要繳一定的稅費,并且政府主管部門多次派人下來考察。企業家反映說:“技改花錢不少,除了投資成本而外,還有‘公關成本’。”所以有的企業家埋怨道:“技改不是好事嗎?為什么這么刁難我們?”前幾年在某個沿海省份就流行過這樣一段話:“不搞技改,等死;搞技改,早死!”這樣,一般民營企業誰還有搞技改的積極性?
民營企業家所反映的上述問題,清楚地告訴我們:民營企業本應該是最有活力的,為什么有些地方的民營企業越來越對前景不樂觀,缺少信心呢?“非公經濟36條”、“非公經濟新36條”已公布這么久了,為什么民營企業仍然會感到沒有“松綁”呢?明確地說,依舊是計劃經濟體制在起作用,它在束縛民營企業的手腳。
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領域準入問題。為什么有些領域不容許民間資本進入,這是由行政主管部門說了算的。民營企業家說:“‘非公經濟36條’中說民間資本可以進入某些領域,大門似乎敞開了,但實際上民間資本進不去,因為還存在著一道‘玻璃門’。”這是指:盡管“非公經濟36條”上說對民間資本敞開大門了,但大門敞開后還存在一道“玻璃門”,可以看到里面,但還是進不去。有的地區把“玻璃門”改稱為“旋轉門”,即民間資本可以進去,但這是一個“旋轉門”,一旋轉,跟著又出來了,仍被排斥在門外。
還可以舉一個例子。民營企業家反映說:“重大項目實行招標投標制,這是公平競爭的表現,按道理上說這是市場經濟的做法。但實際上卻是保密的,即只把招標投標的信息告訴國有企業,等民營企業知道消息時,招標投標會議已經結束了。”他們認為這就是對民營企業的歧視,也是限制民營企業的手段之一。
雖然上述的主要是幾年前的情況,最近已經有所改進,比如領域準入的限制已經陸續取消,又如招標投標對民營企業的排斥現象已經減少,但要破除計劃經濟體制對民營企業的影響,肅清市場競爭中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的現象仍需要繼續努力。民營企業進入真正的公平競爭狀態,尚需一定的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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