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的著力點
在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必須針對上述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把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滲透到國家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使人民群眾對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容以及實施過程、結果產生信任和肯定,發自內心地認可、崇尚、遵守和服從,把法治作為處理問題、維護權益的手段,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要把尊法放在首位。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首先要解決好尊法問題。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我國正處在社會轉型過程中,尊法,就是要改變傳統的“人情”、人治社會思維,改變用權力命令、長官意志治理社會、管理國家的做法,引導人民群眾達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共識,將法的價值追求浸潤于民眾內心,使人民群眾認同法的精神,理解法的規則,從而理性平和地表達訴求。尊法,就是要求行為“不逾矩”,使遵紀守法成為一種自覺,依法辦事成為一種習慣。目前,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討薪、民眾在決策聽證會上建言獻策、網友按照信息公開程序查看政府“賬單”等,都是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的有效途徑。我們應重視、提倡、支持依法維權,使其逐漸蔚然成風。
要厲行法治,提高司法公信力。法治信仰需要在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具體實踐中逐漸形成,需要用“看得見”的法治建設實踐來培育。
一要科學立法。科學立法是樹立法治信仰的前提。立法的過程就是樹立法治信仰的過程。要通過拓展渠道,擴大公民有序參與立法,落實人民代表聯系群眾制度,廣泛聽取民意,使各種利益訴求得到充分表達,把反映不同利益的民意帶入人大,通過充分討論和審議立法草案,形成共識。通過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提煉出共同意愿,以法律形式確認。這樣的立法過程,就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過程,將立法與公民的權利緊密結合起來,有利于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
二要嚴格執法。嚴格執法是樹立法治信仰的關鍵。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或者實施不力,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法律就形同虛設。“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強調的是公開透明;“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強調的是監督制約。嚴格執法,就要一手抓公開,一手抓監督。結合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公開工程建設,抓好執法公開工作。構建全方位的監督體系,加強對重點崗位、重點事項的監督,修訂并認真執行《行政監察法》,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加強對執法權力的監督。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行政執法工作,堅決杜絕行政機關的“越位、缺位、錯位”。通過嚴格執法,堅守法治,彰顯法治。
三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樹立法治信仰的基石。彰顯司法公平正義應重點抓好三個方面工作。要靠制度建設維護,通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落實人民監督員制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提升司法人員的專業素養,落實審判獨立原則;要用程序公正保障,程序公正不僅是實現實體公正的手段,更是保障訴訟參與人合法權利并提供救濟的重要機制;要以個案公正來增進人們對公平正義的理解,讓人民群眾從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樹立起法治信仰。
領導干部要做表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領導干部是人民群眾樹立法治信仰的活教材。黨的主張、法律的實施,要通過領導干部的具體工作來落實。讓民眾信仰法治,領導干部必須首先尊崇法治、敬畏法律。領導干部尊不尊法、學不學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眾都看在眼里、記在心上,并且在行動中效仿。領導干部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切實增強思想自覺、行動自覺,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自覺以法為鏡、以法為尺,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堅持厲行法治,切實做到守法律、重程序、講規矩。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治國理政,糾正和解決法治不彰問題,對各種危害法治、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要挺身而出、堅決斗爭,努力做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的《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指出,“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干凈、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要堅決進行組織調整”,著力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從一定意義上說,就是法治信仰缺失的問題。要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準用好,把那些存在問題或相形見絀的干部調整下來,確立“守法者上、違法者下”的用人導向,促進領導干部提高法治觀念,樹立法治信仰。
要把全民普法作為基礎。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要求,推動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法治意識,繼續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培養造就熟悉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備力量。要注重總結普法教育30多年來的經驗,立足新形勢、新要求,創新務實管用的載體,創新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把普法教育做細做實,把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轉化為生動活潑、特色鮮明、富有成效的群眾性實踐。普法教育要走心入腦,由過去注重內容灌輸轉為注重法律意識培養上來,引導全民自覺學法、自覺守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為習慣。要全面貫徹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精神,充分發揮黨的群團組織聯系動員廣大人民群眾“重要法寶”的作用,利用遍布城鄉的組織網絡和基層陣地,引導所聯系的群眾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自覺培育和踐行法治這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全社會崇德向善、敬業誠信、遵紀守法、互助友愛、文明和諧。
我們要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信仰,筑牢法治的根基,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識的最大公約數,充分發揮法治對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保障作用,使社會主義法治信仰成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精神力量。(張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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