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名譽院長 厲以寧
核心觀點
●供給方面的調控是中期的調控,主要在于經濟結構的調整,包括產業政策的調整、技術政策的調整、資源配置的調整,這些都不是近期就可以見效的
●供給增加會帶來“三個不足”:一是資本不足,因為要增加投資;二是專業人員跟技工不足;三是土地能力、淡水、營銷力量不足
●增加供給不是萬能的,因為供給增加也要符合經濟規律,要注意增加供給的長期效益
●“十三五”規劃中,應該考慮增加一些解決上述問題的措施,讓供給方更好地發力
2015年10月10日,習近平同志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上,首次提出“在適度擴大總需求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的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的質量和效率”。隨后10月15日在G20會議上,習近平同志又重申重視供給端和需求端的共同協同發力。至此,供給方面改革進入決策公共討論。
供給方面發力到底是什么意思?
經濟學當中經??紤]供求平衡問題,認為既可以從需求方面調控,也可以從供給方面著手調控。二者區別在哪里?從需求方面調控是近期內可以做到的,主要通過增加財政收入、貨幣貸款來刺激需求,或者用減少財政收入和減少信貸來抑制需求。
而供給方面的調控,被認為是中期調控。之所以供給方面調控是中期的調控,主要在于經濟結構的調整,包括產業政策的調整、技術政策的調整、資源配置的調整,這些都不是近期就可以見效的。
供給方面可以抑制供給,但不是主要的。抑制供給,比如關閉產能過剩、消耗能源、消耗資源過多的企業,看起來容易,實際上也會遇到困難。比如說怎樣安置失業工人、怎樣處理閑置設備和廠房。當然供給方面的發力和需求方面的發力都可以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供給方面的調控比需求方面調控一般都難一點,風險也會大一點。
最大的風險在哪里呢?在于失業人數增加,如果長期存在失業,社會將不會穩定。因此一談到供給側的發力,通常是指增加供給,而不是關停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