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喬新生
隨著反腐敗的持續深入,我國政治生活中出現了一個新的現象,那就是一些政府官員態度和藹,但是行動遲緩,以各種借口不作為。部分學者認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面是因為行政授權不明確,官員寧可不作為,也不愿意冒風險;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如火如荼的反腐敗,壓縮了尋租腐敗空間,既然行政作為得不到任何的好處,那么,行政不作為就是最好的選擇。這種說法不無調侃的意味,但多少反映出我國當前政治生活中的無奈和常態表現。
反腐敗既不是行政不作為的原因,也不是行政不作為的結果。行政不作為產生的原因是非常復雜的
坦率地說,把行政不作為與反腐敗聯系起來,如果不是別有用心,那么,就是不了解反腐敗的真正含義。反腐敗就是要在憲法和法律的引導下,嚴格依照執政黨紀律和行為準則約束每一個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因此,反腐敗非但不會降低行政效率,出現不作為的現象,反而能有效地提高行政效率,消除行政不作為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反腐敗既不是行政不作為的原因,也不是行政不作為的結果。行政不作為產生的原因是非常復雜的。
首先,行政權力的不明確,是行政不作為的重要原因。盡管我國頒布了一系列法律制度規范,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權力邊界仍然相當模糊,一些國家工作人員不僅享有行政權力,而且享有行政權力的解釋權。我國法律體系中充斥著各種授權性的法律規范,授權行政機關對行政權力內涵和外延作出解釋。正是這種獨特的法律制度體系使得一些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享有絕對的權力。盡管在行政體制改革過程中,行政機關內部逐步探索建立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的分工體系,但是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行政權力集中、行政授權普遍存在的現象依然成為影響行政效率的重要因素。只有進一步完善權力清單,把權力真正關到籠子里,才能解決行政不作為的問題。
其次,行政體制改革不到位也是導致不作為的重要原因。我國長期形成的條塊分割體制尚未完全打破,一些部門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需要其他行政部門加以配合。由于各個部門之間權力交叉重疊,因此,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相互推諉的現象。一些綜合性的行政執法機關在審批過程中,往往把其他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作為前置條件,如果沒有其他行政機關的行政許可,工作人員就可以兩手一攤,不履行自己的行政職責。正如一些企業家所說的那樣,反腐敗以來,行政機關大門打開了,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臉上有笑容了,可是,工作人員的手卻停下來了。
如果高舉程序正義的幌子,設置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前提條件,就是在剝奪行政相對人的基本權利
如果現行制度存在問題,就應當加快改革的步伐,通過修改完善國家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提高行政執法效率。事實上,國務院多次召開常務會議,研究簡政放權的問題,通過簡政放權取消不必要的行政許可,通過暫停實施部分法律,解決行政審批過多過濫的問題。所有這一切都是在維護程序正義的基本原則。假如把程序正義作為借口,夸大程序正義的作用,而沒有看到程序正義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那么,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就會把程序正義作為擋箭牌,不斷地損害公民的切身利益。
通俗地說,通向實質正義的程序應當是最優化的程序,如果高舉程序正義的幌子,設置不必要的行政審批前提條件,或者對于不同行政機關共享的信息要求行政相對人逐一進行申報,就是在剝奪行政相對人的基本權利。設置行政程序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而不是相反,甚至損害公民的基本權利。如果行政程序設置不合理,就應當及時加以改變;如果行政程序損害公民的基本權利,就應當加快行政體制改革的步伐,盡快撤銷不合理的行政機關。國務院簡政放權的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效率,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不作為問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簡政放權并沒有出現程序上的混亂,也沒有出現程序“不正義”的問題。
上一篇:發展水平越高生育意愿越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