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適應新的形勢任務要求,著力抓好經濟社會關鍵領域軍民融合
長期以來,軍地各級圍繞建立軍民融合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體系、軍隊人才培養體系、軍隊保障體系和國防動員體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軍工企業民用產業規模不斷擴大,軍隊人才培養初步融入國民教育體系,軍隊保障社會化持續推進,國防動員體系更加完善。新形勢下,應按照《建議》部署,拓展融合范圍,豐富融合形式,提升融合層次。重點是三個方面:一是新型安全領域的軍民融合。我國正建設海洋強國、航天強國、網絡強國,軍地應在海洋、空天、網絡空間等領域安排一批重大項目和舉措,加大基礎設施軍民共建共用力度,使之成為軍民融合發展的新亮點,搶占經濟、科技、軍事競爭制高點,奪取未來戰爭主動權。二是國防科技領域的軍民融合。國防科技處在新的科技革命前沿,一些領域已出現顛覆性技術突破先兆,不僅將改變戰爭形態、軍隊能力形態,而且對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重要拉動作用。應當深化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打破軍工體系壟斷格局,實行開放競爭,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裝備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激發國防科技創新活力,培植原始創新、集成創新的豐厚土壤。建立國防科技協同創新機制,打造一批軍民結合、產學研一體的科技創新中心和平臺,加強軍地科研機構協作、試驗設施設備共用,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先進的生產力戰斗力。三是信息、技術、人才等要素的軍民融合。目前我國不少領域存在軍民二元分離,信息“孤島”、技術“藩籬”、人才“畫地為牢”等現象比較普遍。這種狀況如不改變,光靠一些項目和平臺,軍民融合難以大范圍實施,更談不上深度融合。應搭建軍地信息交互平臺,拓寬軍民技術轉化應用、人才交叉培養渠道,引導多元力量、多方技術、多種資源服務國防建設,實現資源配置的最優化和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打造軍民融合創新示范區,是促進科技協同創新、區域產業融合發展的重大舉措。國家統籌建設“十二五”專項規劃安排了一批試點,應繼續選擇戰略地位重要、軍事需求突出、基礎條件較好的地區,持續投入扶持,開展軍地聯合創建示范區活動,帶動軍民融合產業、技術、產品集聚式發展。
四、以改革創新精神,破解制約軍民融合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我國軍民融合發展工作,由國家和軍隊相關部門分領域組織實施,總體上處于行業化管理狀態,體制性障礙和政策性問題突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求,在國家層面建立推動軍民融合發展的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需求對接、資源共享機制。應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機遇,加快形成統一領導、軍地協調、順暢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國家主導、需求牽引、市場運作相統一的工作運行體系,系統完備、銜接配套、有效激勵的政策制度體系。一是改革領導管理體制。建立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軍民融合領導機構,負責制定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專項規劃等工作;各級相應建立議事協調機構,統籌各地區軍民融合相關工作,研究解決跨領域跨部門跨軍地重大事項,確保中央部署要求落實。二是完善工作運行機制。理順與國防動員委員會、邊海防委員會及國家和軍隊有關專委、領導小組的關系,明晰職能劃分,規范軍事需求對接的主體、程序,加強常態化制度化溝通協調,避免“多頭提需求、分散搞對接”。健全監督、評價和利益補償機制,堅持市場運作,增強先進技術、產業產品、基礎設施等軍民共用的協調性。三是強化政策法規保障。加強軍民融合法治建設頂層設計,制定法律法規體系框架和立法計劃,加快綜合性法律法規立法;修訂完善現有法規,重點解決相關領域政策規定不銜接、不協調、不適用問題;制定專業領域軍民融合法律法規,并在相關法律法規中補充完善軍民融合內容。同時,加強軍民標準通用化建設,統一修訂和管理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事業標準和軍用標準;完善財政支持、稅收優惠、知識產權、軍品價格、軍工投資、社會保障等政策制度,增強軍民融合內在動力和約束力。
我國的國防是全民的國防。要加強國防教育,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方式方法,大力激發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厚植國防建設的思想根基。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是我黨我軍特有政治優勢,堅如磐石的軍政軍民關系是戰勝一切困難、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重要法寶。要弘揚軍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優良傳統,鞏固發展軍政軍民團結,打牢軍民融合發展的政治基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積極支持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黨政軍警民合力強邊固防。我軍既是戰斗隊,也是工作隊、生產隊。要把支援國家建設作為分內之責,緊跟西部大開發、東部率先發展、中部崛起、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服務“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建設,積極參加支援重點工程建設、生態建設和扶貧開發,多方參與社會事業,堅決完成反恐維穩、搶險救災等任務,全面履行我軍肩負的職能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