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約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的主要因素
1.經濟因素。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已進入新常態,由經濟的高速增長轉變為中高速增長。在這種背景下,城鎮吸納就業的能力有所減弱,加上近年來農村地區實施了一系列惠農政策,使得城鎮化的速度有放緩趨勢。
據統計,我國每年農民工外出的增長速度從2005年至2010年間的年均4%下降至2014年的1.3%,2015上半年僅有0.1%。同時,40歲以上的農民工所占比重從2008年的30%提高到了2014年的43.5%。農民工回鄉意愿有所增強,“逆城鎮化”現象開始出現。
此外,人口的市民化需要巨大的財政投入,這對各級政府的財力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可能會抑制我國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提高的速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在重慶、武漢、鄭州和嘉興四個城市進行實地調研后發現,一個農民工(包括相應的撫養人口)市民化所需的公共支出成本約8萬元,就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來說,這一負擔是相當重的。
2.文化因素。大量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中缺少生存保障和情感寄托,難以融入城市社會。目前農民工已成為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受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影響,2.5億左右的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未能在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享受城鎮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務,城鎮內部的二元矛盾突出。此外,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分割結構導致了農民工進城后仍然受到各種歧視,如勞動力市場的就業歧視,文化歧視等等。這些歧視因素會進一步阻礙我國的新型城鎮化進程。
3.社會因素。當前,城鎮空間分布和規模結構不合理,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不匹配。東部一些城鎮密集地區資源環境約束趨緊,而中西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地區的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普遍滯后,這成為制約城鎮化進一步發展的社會因素。這種區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結果是中西部小城鎮就業機會少,公共服務水平較低,吸引農村勞動力的能力有限。另一方面,東部大中城市不僅就業機會多,而且公共福利質量高,是農民工主要的遷移去向。然而,我國大多數大城市的環境承載能力已經相對飽和,有的甚至已經超過極限。如果外來人口大量涌入,必然會進一步加劇城市環境的惡化和交通的擁堵。這就導致大城市政府在戶籍制度改革問題上有了更多的顧慮,在戶籍制度改革問題上采取非常審慎的態度。這種反差導致的結果是農民愈想落戶的城市,愈難落戶;農民愈不想落戶的城市,愈容易落戶。
4.政策因素。除了上述因素,政策因素也是阻礙城鎮化進程的重要原因之一。政策性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戶籍制度的障礙;二是社會保障體系的缺乏和勞動就業權益保護不足,使農民在城市缺乏安全感而不愿意進城定居;三是土地制度的障礙。目前農民市民化的主要途徑是城郊土地征用和撤村建居,除此以外的農村地區,農民很少有主動轉移進城鎮入戶的,其主要原因是缺少能讓農民兌現農村耕地和宅基地價值的有效途徑,農民沒有理由放棄具有潛在價值的土地而選擇沒有多少現實利益的小城鎮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