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當前養老保險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制度分設:群體間待遇差距擴大
由于歷史和現實的諸多原因,現行基本養老保險依然是制度分設:公職人員適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公職人員之外的工薪勞動者適用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工薪勞動者之外的城鎮居民和農民適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目前,公職人員退休后的養老金是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的兩倍以上,而企業退休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則是農民基本養老金的20倍以上。而且,近10多年來這種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還在擴大。
(二)地區分割:地區間政策不統一
根據現行制度安排,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全國統一,但由地方政府組織實施,并承擔基金兜底之責任,中央政府通過轉移支付解決部分地區基金不足之困難。雖然《社會保險法》規定逐步實行全國統籌,但至今沒有實現,且除直轄市和個別省份之外,大多數“省級統籌”并非統收統支。因而制度各要素在地區間存在差異,有的政策差異很大。養老金調整幅度和撫恤金發放標準不一,引發地區間矛盾;養老保險繳費費基和費率差異大,導致地區間的勞動力基礎成本差距懸殊,直接影響著勞動力市場一體化。
(三)基金困境:收支平衡壓力加重
根據持續的精算評估分析,從全國總體上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短期內不會出現基金支付危機。但該項制度基金支出增長的勢頭強于收入增長的勢頭,基金平衡的壓力正在加重。而且,由于制度分設、地區分割,制度運行效率不高,加上制度設計的缺陷,如果處理不當,則會釀成基金支付危機。事實上,該制度無法實現縱向平衡,標準參保人養老金精算現值小于養老保險費精算現值,且制度運行實踐未達設計預期,部分積累制落空,基金實際收入低于設計預期收入,基金支出剛性增加,基金投資回報率低。在人口老齡化加劇和經濟增幅趨緩的背景下,這種壓力會變得更大。
(四)處境尷尬:補充保險發展緩慢
盡管有關部門積極鼓勵職業年金(含企業年金)和商業性養老保險發展,但實際發展情況這與預期差距較大。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群中,由于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且有持續增長的預期,因而很少參加補充性養老保險,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較低的農民和城鎮非就業居民,由于缺乏付費能力而沒有參加補充性養老保險。因此,補充性養老保險領域呈現出嚴重的結構性矛盾:有購買能力者無意購買,而有購買需求者卻無力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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