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論?專家學者話兩會】
作者: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 田利輝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看望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的民建、工商聯界委員并參加討論時,對新型政商關系作了精辟論述,強調要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這需要我們推進法治建設,完善市場體系,在陽光下運行權力,在包容中發展經濟。政商關系應該有度有節,應該公平公開。
社會主義和公平競爭需要“親”“近”的政商關系
經濟建設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中心。民營企業是構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是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生力軍,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我國企業法人單位中85%是民營控股,貢獻了近三分之二的GDP。我國可持續的經濟發展需要民營企業的蓬勃發展,這恐怕已是不爭的事實。
然而,我國市場經濟環境尚需發展。國有企業有得天獨厚的優勢,銀行貸款、政府采購等政策環境向來對其偏愛有加;跨國資本自進入國門以來,也長期在稅收、雇工、土地等政策上享受優惠。我國民營企業競爭環境存在著不公平的因素。
故而,習總書記明確要求領導干部應該與民營企業交往,應該幫助民營企業解決實際困難。政府有權不能任性,官員有權不可不為;當民營企業存在融資成本、雇工用人、外貿環境等實際困難時,我們的領導干部不能袖手旁觀,而是需要胸懷坦蕩和情義真誠地幫助我國民營企業。我們的領導干部需要革除“官本位”思維,主動服務于企業,落實中央的政策精神,實現經濟的健康增長,建設公平的市場環境。這樣的“親商”是服務人民權益的需要,也是促進我國經濟發展的手段,更是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推進公平的競爭環境的必要路徑。同時,民營企業家是我國發展市場經濟的中堅力量之一,需要主動與黨和政府親近,需要“講真話、說實情和建諍言”。民營企業家的成就感應該不是財富數字的變化,而是對于國家發展的貢獻。親則互利!
市場經濟和法治中國需要“清”“明”的政商關系
如果官員在其履職之時,與民營企業勾肩搭背,甚至不分彼此,那么將會腐敗叢生,甚至導致個人鋃鐺入獄。故而,習總書記要求領導干部在服務企業的時候要“清白純潔,不搞權錢交易”。我國的民營企業家也需要“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筆者的學術文章發現,不當的政治關聯扭曲了市場環境,妨礙了企業效率的提高。如果個別民營企業家醉心于構建政治管理,致力于獲取政府的偏袒待遇,那么這樣的企業是難以長久的。民營企業基業長青的秘訣在于打造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清則相安!
近年來,我國政府大力反腐“清政”。從本質上來說,政企不分問題的來源是我國法治尚不健全。如果沒有完善的法制體系,政商交往容易官商勾結,滋生以權謀私的問題。這不意味著政商不應該交往,而是意味著政商交往需要接受社會的監督。這就是說,“清政”的前提是公開,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光明正大才能夠讓政商交往有節有度,有利于中國夢的實現!
沒有“親商”,我國的經濟發展容易遲緩下列;沒有“清政”,親商容易導致民營企業的政企不分。“親”是勤政而為的標尺,“清”是堅守紀律的規則;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親商有助公平,清政需要公開。親商和清政共同的基石是法治,共同的目標是中國的復興和更美好的世界。
因而,我們需要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依法治國”的精神,需要建設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體系,從而實現共同富裕的社會主義中國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