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科技創新體制改革的論斷
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關鍵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科研和經濟聯系不緊密問題,是多年來的一大痼疾,也是我們與發達國家創新體系的最大差距。主要表現是:公共投入與企業需求脫節,目前在很多地方,還程度不同地存在計劃項目由政府推薦、審批,科學家立題、評審的現象。基礎研究成果與市場價值脫節,缺乏技術商業化體系,科研人員難以確定科研成果的市場價,而企業用戶又不了解科研成果的技術性能。政府采購與研發投入脫節,政府采購政策沒有把創新作為重要因素考慮,公共研發項目也沒有把技術商業化作為重要內容。科技人員與企業創新脫節,大量高等學校研發活動較少,缺乏為企業創新服務的政策。那么,如何進一步打通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呢?習近平同志深刻地指出,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關鍵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這就找到了科技與經濟脫節的真正原因,指明了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方法。
2013年在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體學習時,習近平同志指出:“改革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要進一步打通科技和經濟社會發展之間的通道。”“著力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關鍵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一個月以后,在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又進一步指出:“進一步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實際上就是要處理好在資源配置中市場起決定性作用還是政府起決定性作用這個問題。經濟發展就是要提高資源尤其是稀缺資源的配置效率,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投入生產盡可能多的產品、獲得盡可能大的效益。理論和實踐都證明,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經濟。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遵循這條規律,著力解決市場體系不完善,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
只有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才能推動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第一,讓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主體。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讓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即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成果轉化的主體,變“要我創新”為“我要創新”。以企業需求為優先順序配置創新資源,支持和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不斷增強企業創新動力、創新活力、創新實力。
第二,通過市場篩選培育新興產業。在一般性產業中,發展哪些行業或選擇何種技術路線應該由企業決定,政府不要大包大攬,不該管也管不好的事就不要管。培育公平的市場環境,通過市場篩選把新興產業培育起來,特別要發揮好中小微企業應對技術路線和商業模式變化的獨特優勢。
第三,推進政府科技管理體制改革。以轉變職能為目標,做好“三個分工”和“一個加強”,即政府和市場分工、中央各部門功能性分工、中央和地方分工,加強黨對科技工作的領導。政府從分錢分物的具體事項中解脫出來,集中力量抓戰略規劃和政策環境,提高宏觀管理和預算統籌協調能力,研究提出中央財政科技資金管理方案;同時選擇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和重大工程,在關系國計民生和產業命脈的領域積極作為,加強支持,統籌協調,組織全社會力量來推動。
第四,構建總體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計劃體系和管理制度。政府部門主要負責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的宏觀管理,不再直接具體管理項目,通過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建立決策、咨詢、執行、評價、監管各環節職責清晰、協調銜接的新體系。
第五,加強公共服務和監管。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把公共財政投資形成的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讓它們更好地為科技創新服務、為社會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
要從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兩個方面同步發力。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不力、不順、不暢的問題,除了科技體制的原因以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經濟和社會體制方面存在著諸多體制機制關卡。比如,市場秩序不規范,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經濟利益的現象廣泛存在:生產要素市場發展滯后,要素閑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市場規劃不統一,部門保護主義和地方保護主義大量存在;市場競爭不充分,阻礙優勝劣汰和結構調整,等等。單純進行科技體制改革,或者單純進行經濟體制改革,都難以奏效。根據這種情況,習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改革要著力從科技和經濟社會兩個方面同步發力。這就指明了現階段必須進行配套改革,打通從科技強到產業強、經濟強、國家強的通道。
2013年,在十八屆二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習近平同志指出:“要深入研究全面深化體制改革的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加強對各項改革關聯性的研判,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的體制改革有機結合起來,把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創新有機銜接起來。”在參加全國政協十二屆第一次會議聯組討論時又講:“科技體制改革必須與其他方面改革協同推進,加強完善科技創新管理,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市場需求有機銜接。”2014年在中科院、工程院兩院大會講話中進一步指出,“要著力從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兩個方面同步發力”。
從科技與經濟社會兩個方面進行改革,就是要打通科技和經濟轉移轉化的通道。第一,打破非科技性的創新瓶頸。我們現行的經濟體制和社會體制,很多是適應傳統發展方式的,有利于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但并不利于創新。要清除經濟社會領域各種有形無形的柵欄,讓機構、人才、裝置、資金、項目都充分活躍起來,形成推進科技創新發展的強大合力,建立新的利益軌道。
第二,改革國家研究體系。加快完善基礎研究體制機制,形成適合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研發的評價體系,建設一批在國際科技領域具有影響力、吸引力、競爭力的一流科研機構,形成一支能打硬仗、打大仗、打勝仗的戰略科技力量。按照遵循規律、強化激勵、合理分工、分類改革要求,繼續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擴大院所自主權,構建高效強大的共性關鍵技術供給體系,在一些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加快建設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的創新基礎平臺,成為搶占國際科技制高點的重要戰略創新力量。
第三,改革國家創新體系。完善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促進用、產、學、研、政、社協同創新,加快建立健全各主體、各方面、各環節有機互動、協同高效的國家創新體系,形成產學研結合、上中下游銜接、大中小企業協同的機制,解決好“由誰來創新”、“動力哪里來”、“成果如何用”三個基本問題,提升國家創新體系的效能。
第四,著力完善科技創新基礎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創新調查制度、國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大幅提高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水平和專業化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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