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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網絡立法、網絡安全領域、央地關系、重大事項決定權、經濟研究、社會主義公平正義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謝永江:應加快六大領域網絡立法】
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謝永江撰文指出,我國的網絡立法仍存在明顯不足,特別是立法層次低,欠缺上位法和體系化設計,導致政出多門、立法分散、執法脫節等問題。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應當加快網絡立法進程,重點推進以下六個領域的立法:
第一,盡快出臺《網絡安全法》,維護網絡安全。第二,出臺《電子商務法》,保障電子商務健康發展。第三,制定《網絡信息服務管理法》,規范網絡信息服務市場。 第四,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權。第五,研究制定《電子政務法》,促進電子政務發展和政務數據開發利用。第六,適時出臺統一的信息通信法,促進網絡融合。
摘編自 光明網
【沈逸:建設完善的網絡安全領域的“航母打擊群”】
復旦大學網絡空間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沈逸指出,現代國家的安全戰略博弈,是體系對體系的對抗。一段時間內,有人將網絡安全視為若干具有超凡技術能力的天才黑客之間的對抗游戲,雖然用的鍵盤鼠標,但骨子里走的還是冷兵器時代武將“單挑”的安全博弈思路。即使面對主要戰略競爭對手被披露出來的系統的國家級進攻性網絡安全戰略能力,仍然堅持將其簡單化、碎片化、單點化的理解為若干片段的機械組合,片面強調“預置后門”等問題在整體性的國家安全戰略博弈中的地位,進而以此為依據,兜售“一貼靈”的所謂終極解決方案;要么將對手實力體系中的最強點當成是整個體系的強度,進而產生“自己嚇唬自己,并最終自己嚇死自己”的效果,不敢在力量不對等的情況積極開展網絡安全博弈。
根據總書記的講話精神,中國在網絡安全領域需要建設完善的“航母打擊群”,能夠融合軍、民,將具有必要技術能力和專長的企業、個人有效統合,打通部門之間的壁壘,真正在網絡安全建設上實現國家級、整體性的資源統和與協調,以適應開放環境下就網絡安全展開戰略博弈的國家需求。
摘編自《文匯報》
【葛洪義:中央與地方權力關系的明晰依賴于國家與社會的關系重建】
浙江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葛洪義撰文指出,地方治理首先需要解決中央與地方的權力關系問題,即劃好邊界。該地方管的事情,權力一定下放給地方,由地方依靠民主治理的方式自主治理,這些都要靠規則和制度來解決。中央依靠對規則與制度的合法性審查的權力,間接控制地方性事務的辦理,保障國家的統一。而中央與地方權力關系的明晰,依賴于國家與社會的關系重建,需要明確國家與社會之間的分工,進而在中央與地方之間進行有效分工,將需要地方國家機構與社會成員、社會組織合作的事項劃分為地方事權。
我們需要一種對中國社會更深入的理解。有一段時間,中國社會的情況是國家高度控制了私人和社會生活的每一個方面。個人和團體都沒有決策的自由,甚至沒有國家之外的獨立團體。個體的原子化和社會的無組織性使社會不具有表達自己利益訴求和參與公共事務決策的能力。改革開放以來,這種情況有了明顯改變,這一方面直接來自于國家對自身職能的重新認識,另一方面,也是逐步被解放出來的社會需要進一步解放的要求,否則,社會無力承擔國家轉變職能后被歸屬于社會的職能。盡管具體路向如何確定尚不清晰,但是大的方向已經確定,而且社會將具有基礎性作用。鑒于此,這種自下而上的責任體制,必然要求法治發展與地方治理同步推進。
摘編自《新華日報》
【曾慶輝:有效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
如何有效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是我們必須著力解決的問題。只有依法做實重大事項決定權,才能逐步縮小人大制度設計與實際功效的差距,進而穩妥有效地發展和完善我國的人大制度。針對存在的問題,可從以下層面對重大事項決定權作出細化和完善。
明確重大事項的范圍。從實踐來看,地方人大常委會對重大事項的界定一般采取具體列舉、原則規定、兜底條款等相結合的辦法。通過對重大事項決定權范圍的明確界定,便于人大和政府在實踐中具體操作;主動爭取黨委的領導和支持,實現黨的領導權與人大重大事項決定權的統一;有健全的制度和嚴格的程序作為保障;嚴格執行重大事項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摘編自《學習時報》
【李金華:經濟學家要把解決問題、服務人類作為研究的根本出發點】
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李金華認為,當下,中國經濟學界一種值得注意的趨勢是,經濟學研究精細化、數學化,相當多的經濟學論文追求數學模型的唯美,數理推導的嚴密,語言表述的雅達;追求成果的所謂的學術性,而忽視了研究內容的價值,忽視了對問題本身的解決,使研究超然于客觀現實,成果無益于社會,無益于大眾,從根本上背離了科學精神,背離了科學研究的本質。因此,經濟學研究應該正本清源,強調科學研究的精神,追求科學研究的本質,倡導經濟學研究范式的多元化。
科學研究的本質就是堅持認識的客觀性和辯證性,探索本原,追求真理。故而科學研究的成果必須源于實踐,經得起實踐檢驗,是實用的,是能為人類服務的。自然科學成果之所以比人文社會科學在現代社會受寵,極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自然科學成果更能直接滿足人類不斷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求,更能直接促進人類福祉的提高。因此,經濟學家要把解決問題、服務人類作為一切經濟學研究的根本出發點。需要認識到,無論是規范性研究,還是實證研究,都有其局限性,都有不足或缺陷,二者需要互補,而不是排他。經濟學研究中,研究范式要服從目標,無論選用何種范式,都不能脫離根本,都要服從目標。價值判斷不能存偏見,事實陳述不能帶主觀,個人選擇不能留偏好,實驗分析不能有虛假。研究中,需要價值判斷便作判斷,需要樣本分析就作分析,需要實證檢驗就作檢驗,研究范式可以是規范性研究,也可以是實證研究,還可以是其他形式的研究,這是當今經濟學家應該秉持的科學研究態度。
摘編自《中國社會科學報》
【朱前鴻、劉偉:社會主義公平正義是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有機統一】
廣東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朱前鴻、劉偉指出,社會主義公平正義是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有機統一。正義由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構成,程序正義是對法律和制度的公正和一貫執行,強調過程公正;實質正義則是制度本身的正義,強調結果公正。社會主義公平正義是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統一,而資本主義公平正義是形式重于實質,潛藏著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背離。馬克思主義認為,資本主義社會經濟結構本質上的雙重性,決定了它一方面在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上提供了廣泛的權利分配,形式上所有公民一律平等;另一方面,在經濟制度上卻是生產資料私有制,并由市場機制來實現收入分配,導致少數控制資本的集團與廣大人民在物質福利上差別懸殊。這種平等權利和不平等收入的混合結果必然造成社會不公平、非正義。社會主義在批判資本主義不公平現實的過程中,堅持資本與勞動的辯證統一,追求的是資本所有權和勞動所有權的充分結合,是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義的有機統一。正是這種根本區別,決定了只有社會主義才能真正實現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當然,社會主義公平正義也是一個歷史的、具體的實現過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公平正義實現的程度不斷提升。現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平正義,就是堅持以人為本,使人們公平享有勞動機會和勞動成果,促進平等發展,逐步消滅貧富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最終實現人的全面自由發展。
摘編自《人民日報》
(光明網記者 康慧珍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