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不斷成熟、完善,何文炯認為,首先,應要按照“抑峰填谷”的思路,嚴格控制高保障人群的基本保障待遇,穩定中保障人群的基本保障待遇,盡快提高農民等低保障人群的基本保障待遇。其次,優化制度設計,建立精算平衡機制,確保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運行。再次,切實提高社會救助水平和制度政策設計的科學性,逐步由收入性貧困救助轉向支出性貧困救助。最后,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加快發展商業保險、互助合作保險和各類養老服務、兒童服務和殘疾人服務,滿足社會成員的多層次風險保障需求。
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王延中認為,應當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和經辦管理、逐步實行職工退休人員醫保繳費參保政策的同時,深化醫療保險管理體制改革,加強醫療保險管理經辦能力。“這要求我們要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發展多元醫療保障體系,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一直在加緊步伐,從未松懈。丁元竹表示,近年來,中央決定合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彰顯了政府加快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心和信心。
加大農村社會保障力度
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處于相對薄弱的環節,學者認為,未來還應進一步加強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加大對農村貧困人口的社會保障力度,尤其要完善農村社會救助服務。
社會救助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保障貧困人口和遭受意外事件者的基本生活發揮著至關重要的兜底作用。何文炯認為,要切實提高農村扶貧力度和精準度,穩步提高農民醫療保障和養老金水平,加快發展農村的老年照護服務,提高農村社會救助服務水平。
“要積極研究解決非戶籍人口享受社會救助待遇的問題,建立合理有效的制度,有條件和分步驟地將他們納入居住地的社會救助體系。”丁元竹認為,應當順應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形勢,重新界定城鄉低保對象準入條件,將農民工等外來人口適度地、有規則地納入城市社會救助體系當中。
王延中認為,應當做好農村生存型社會救助,統籌推進發展型社會救助。在完善社會救助“保障生存”功能的同時,改進其他救助方式,調整救助待遇水平設置。“社會救助要在保障生存的同時越來越突出‘促進發展’的功能,通過促進人的發展來提高其收入水平,進而實現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