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南工業大學經濟貿易學院副院長、博導 李銅山
核心提示
“用現代物質條件裝備農業,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農業,用現代產業體系提升農業,用現代經營形式推進農業,用現代發展理念引領農業,用培育新型農業生產者發展農業”,這是我國提出的發展現代農業的基本要
求。如果將之進一步歸納和概括,就可以引申出發展現代農業的幾個必備條件:相對豐富的資源條件;高素質的勞動力;資金的集約型投入;完善的政策導向;完備的基礎設施;強勁的科技支撐等。再對照這些必備條件進行透視,我們可以發現我國現代農業發展中還存在“六大軟肋”,必須盡快全力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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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肋”之一
相對豐富的資源條件難以永續
從相當程度上講,現代農業發展必須依靠相對豐富的自然稟賦,尤其是耕地、水等資源,更是必不可少的條件。現代化的大農業是具有一定經營規模的農業,或者說是實現了經營規模化的產業,這主要體現在耕地、水等自然資源的稟賦比較充足且能夠長久持續利用上。但從耕地的基本情況看,我國就存在著“耕地誰來護”或“‘紅線’誰來守”的問題。即我國確保糧食安全的耕地靠誰來保護,或我國確立的18億畝的耕地“紅線”靠誰來守住。為了杜絕濫占耕地、避免相關的后遺癥,我國強調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可問題是,在第一產業與第二產業、第三產業比較效益差距很大,中央確保耕地“紅線”決心與地方經營土地決心差距很大,農業生產者增收期望與政府確保糧食安全期望差距很大等大背景下,究竟依靠誰來確保18億畝耕地“紅線”不被突破?終極責任在誰?今后怎樣形成合力?這是必須面對和思考的問題。
應對方略
依法界定耕地保護中各級政府的權責利
鑒于耕地保護已經直接關系到整個國家的發展和穩定,有必要具體界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耕地保護中的權責利。比如,為了實現“兩個最嚴格制度”的目標,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各自的權利是什么,職責又是什么,都要分別有一個十分清晰的界定,并嚴格遵照執行,真正使嚴格貫徹落實“兩個最嚴格制度”的農業大省、糧食大省得到實實在在的經濟補償,從根本上改變目前對耕地保護“上邊熱、下邊冷”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