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為啟動模式中的無意識
我們通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神經科學的實驗并非關于意志自由是否存在的判決性實驗,那么,實驗中違反直覺和常識的現象,人們又該如何理解呢?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人們的行動不必是有意識的才能算作自由的,(27)重要的是行為是自我激發、自我決定的。(28)清楚地意識到行動,也許有助于改善人們的行為,但這并不是必要的——它們不會僅僅因為沒有被人們想到就變成非自由意志的。例如,窗外的噪音,我無法使之消失,不過,可以通過專心讀書的方式驅趕它。這種調整注意力的行為不同于人們對聲音的聽覺反應,因為是我自己選擇了關注對象。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這樣的差別讓人們看到,人類是具有自由意志的意識主體。
心智既包括有意識的主觀體驗,也包括無意識的心智功能。這種無意識(29)不是在弗洛伊德所謂被壓抑意義上的潛意識,而是指它處于認知覺知的水平下(即意識難以通達的水平),并且由于活動太快而不被注意。盡管如此,自然選擇推動了無意識的發展,這是因為有意識處理過程代價昂貴——不僅需要時間,而且需要大量的記憶;與之相反,無意識處理過程迅速自動且不受規則驅動。日常生活中,無意識的、持續時間較短的大腦活動總是先于延遲出現的有意識事件。(30)不同種類的想象、態度、思想等等最初都是無意識地發展的,只有合適的腦活動持續了足夠長的時間,這樣的無意識才進入有意識的覺知。
人們每天相當一大部分的思維、感覺和行動都在無意識地進行著,這樣的觀念很難使人接受。人們傾向于認為人們的意圖和經過深思熟慮的選擇支配著自己的生活,但現實是人們過高估計了意識的作用范圍。例如,發聲、說話和書寫等,大多是無意識地啟動的。(31)就說話而言,開始說話的過程,甚至是要說的內容,在說話開始之前就已經無意識地被準備了。當說出的詞語與說話者原本想要說的不同時,人們通常會在聽到所說的東西之后進行糾正。相反,如果你要在說出一個詞語之前有意識地覺知到它,你的話語將會變得緩慢而遲疑。很多對某一問題做出機敏應答的人,他們富于創造性的詞語往往是自動地從唇間涌出而不是經過深思熟慮搜索出來的;在兩個看似不相關的對象中尋求關聯或建立聯系,這一任務早已被心理過程秘密地完成,后者僅僅把其結果呈現給意識,而人這個意識的主體只是發現了這些結果。樂器演奏以及歌唱也包含著相似的無意識活動。鋼琴家快速地彈奏,手指敲擊著琴鍵的速度以至于他們的眼睛都跟不上,他們將注意力集中于表達他們對音樂的感受,這些感受在發展它們的覺知之前是無意識地產生的。如果演奏者要去思考正在表演的音樂,他們的表現反而會不自然。許多體育運動也是如此。職業的網球選手必須對時速100英里以曲線軌跡運動的來球做出反應。他們覺知到對方來球的運動模式,但在回擊的那一刻卻還沒有立即覺知到球的位置。這里,判斷和決定都是無意識啟動的。一旦擊球手決定并開始擊球,即使他意識到他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通常也無法停止擊球。優秀的擊球手大多能夠在生理上盡可能延遲這些過程。
無意識功能所需的神經活動持續時間非常短暫,這樣的速度明顯有助于它發揮效力,前后相繼迅速完成復雜問題中的一系列困難步驟。與此相對照,如果一個人要等到思想中的每一步都出現其對應的覺知才開始處理問題,整個過程都會被拖累,最終的行動決定將變成一件沉重而緩慢的事情。事實上,人們的大腦會對特定條件下執行某種行為導致的后果進行內部模擬,這種內部模型是意識知覺的基礎。(32)換言之,知覺并不簡單地對輸入信號進行反映,而是主動地把感覺輸入與內部預期進行對比。對周圍環境的意識只有在感覺輸入與預期不符時才會出現;如果能夠成功預測世界,就不需要意識,因為腦能夠很好地完成任務。例如,當你剛開始學騎自行車時,需要大量的意識集中;一段時間之后,你的感覺一運動預期逐漸完善,騎車就變成了下意識的行動。這并不是說你沒有意識到你在騎車,而是你不會意識到你是如何掌車把、踩腳蹬和保持平衡,除非發生了什么變化如一陣強風或是爆胎。當這些新情況違反了你的常規預期,意識就會啟動,對你的內部模型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