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底線”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與改革必須堅持四個底線:一是集體經濟改革不能有損于生產力的發展、農業的現代化的實現和農村生態環境;二是土地不能私有化,農村集體經濟不能私有化,也不能非農化、非糧化;三是無論怎樣改革都不能降低農民的收入,都不能損害農民的利益;四是在依法治國的框架內,依法確保農民的權利。
“一個特點”是指農村集體經營的形式應當多樣化。這與我國國情相符,已有的研究也形成了共識。
另外,當前研究大多側重定性研究,定量研究極少,研究方法也大多局限于經濟學視角,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改革與完善是一個涉及政治、經濟、社會和法律等眾多問題的復雜課題,研究這樣的課題無疑需要多學科參與及其研究方法的綜合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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