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前后,我們也沒有清晰思考“語言生活”中“語言”都包括哪些內容,但已明顯感覺到,它不僅包括“語言文字”,也包括各種可應用的“語言文字研究成果”。現在較為明確了,“語言”應包括“語言文字、語言文字知識、語言文字技術”三個方面,簡稱“語言、語言知識、語言技術”。運用、學習、研究三個維度與語言、語言知識、語言技術三個方面縱橫交叉,便構成語言生活的九個范疇,如下表所示:
1.語言運用。語言運用是最為普遍、最為重要的語言生活,過去人們幾乎把語言運用作為語言生活的全部。人類的一切社會活動,幾乎都需要語言的參與,亦即離不開語言的運用。人們的語言運用水平來自人的語言能力,包括口語能力和書面語力、單語能力和多語能力、一般交際能力和專業交際能力等。一般語言能力可以通過習得的方式獲得,高級語言能力則必須借助于語言教育。
2.語言知識的運用。語言知識的“運用”也可以說成語言知識的“應用”,“運用”與“應用”有其異同,本文使用“運用”主要是便于與“語言運用、語言技術運用”整齊稱說,并非故意不辨異同。社會上有一些特殊行業的從業者,需要經常運用語言知識進行工作,如語言學家,術語學家,地名學家,語文課(語言課、語言學課)教師及教材編纂者,辭書編纂者,韻文作家,語言信息處理專家,鍵盤編碼專家,語料庫標注員,等等。其實一般人也運用語言知識,但往往是不自覺的,或是在特殊時候、特殊場合使用,比如語文考試、作文修改、詩歌欣賞、字謎游戲等。
3.語言技術的運用。語言技術問題上文已有論述,這里需要再強調的是,在“人—機—人”間接交際模式漸為常態的當下,語言技術的應用也漸成公民的“語言素養”,而一些不能夠使用語言技術者,可能像昔日的“文盲”那樣失去重要的語言生活。政府、社會、語言技術提供商,都應當像關注“文盲”一樣關注這批“機盲”。不掌握語言技術,就失去了獲取信息的許多重要途徑,就會被信息邊緣化,甚至影響到日常生活。“信息不公平”是“互聯網+”時代的社會不公平的重要表現。特別是政府,應當出臺相應政策,對語言技術提供商、社會教育者提出政策要求,以保證這一人群的“信息權力”。
4.語言學習。掌握母語、本地區的重要語言、世界的重要語言,形成“三語”能力,已成為當今許多國家對其社會成員的要求,語言學習的意義在提升,內容在加重,時間在延長,成本在加大。如此一來,語言學習在語言生活中的分量也急劇增大,需要社會專門進行語言學習的規劃,甚至也需要家庭為子女的語言學習做出規劃。也就是說,凡要成家延嗣者都需有語言學習規劃的常識。李宇明(2016)指出,教育領域是語言競爭的主要領域,是語言矛盾的集中地帶,研究語言學習問題,做好教育領域的語言規劃,重要而迫切。
5.語言知識的學習。有語言學習(包括語文學習),就有語言知識的學習;前述那些經常運用語言知識的從業人員,更需要系統學習語言知識。在語言知識學習的問題上,有些問題尚需注意或研究:第一,語言知識是個較為寬廣的概念,不僅是語言文字的結構知識,還應包括語言文字的應用知識、歷史知識和語言國情;不僅是本民族的語言知識,還應包括外族、外國的語言知識。第二,哪些語言知識應當成為公民常識,怎樣把這些知識真正化為公民常識,比如是通過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教育,還是通過中型辭書、“公民語言常識手冊”等。第三,語言知識與語言能力之間究竟是何關系,換言之,語言知識對于語言能力的提升究竟有無幫助,有哪些幫助?
6.語言技術的學習。語言技術發展迅速,不說日新月異,起碼也是年年都有新變化,故而語言技術的學習也將成為常態。語言技術學習的當前狀況是:多為業余學習、摸索學習,對語言技術的掌握不系統、不完善,語言設備的功能沒能充分發揮。要做好已有語言技術的系統教育,做好新的語言技術的及時推廣,特別要關注“邊緣人群”的技術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