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盧梭看來,解放的可能性在于政治本身,而馬克思在這里關心的是“猶太人獲得解放的能力問題”。(25)在此,馬克思要考察猶太教和人類現代解放事業之間的關系,“因為現代猶太人獲得解放的能力就是猶太教和現代世界解放的關系”(26)。那么,猶太人如何獲得了自己的解放能力,同時馬克思通過猶太人的解放能力看到了什么與人類解放事業相關的“固有的力量”。“猶太人用猶太人的方式解放了自己,不僅因為他掌握了金錢勢力,而且因為金錢通過猶太人或者其他的人而成了世界勢力。”(27)讓猶太人獲得解放的能力的恰好是猶太精神,是金錢、自私自利和利己主義的感性精神。馬克思在這里向我們表明:猶太人通過猶太精神使猶太人取得了相對于基督教民主國家政治力量而言的社會力量。最為重要的是,這種社會力量(金錢)具有改變世界的勢力。馬克思通過猶太人看到了蘊藏在人的自私自利活動中的“巨大固有的力量”,這種力量不會因為政治勢力的干擾而失去自身的能力,“雖然在觀念上,政治凌駕于金錢勢力之上,其實前者是后者的奴隸”(28)。至此,我們明白,馬克思通過自由民主制度下的猶太人的實際存在而發現了自由民主制本身為它創造的解構力量——社會力量。“民主代議制國家和市民社會的對立是社會共同體和奴隸制的典型對立的完成。”(29)用我們通常的說法就是:市民社會決定國家(馬克思正是在這里發現了這個秘密)。那么,引導和組織這種力量,讓該力量成為一種社會力量事關人類現代性事業和“人類解放”事業,就是“人類解放”事業的關鍵。由此可見,馬克思在這里將政治現代性問題還原為社會現代性問題,政治的現代性問題最終在社會現代性這里得到解決。
就相對于自由民主制的政治力量而言,馬克思認為金錢、自私自利作為一種世界勢力(社會力量)是一種人類“固有的力量”,那么,在哲學上,這種力量的基本性質是什么?在馬克思那里,該力量的基本性質必須由某種歷史現象學加以闡明。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通過對“私有財產”的歷史必然性分析闡明了“人的本質”的歷史和“人的現實”的歷史的內在統一性,并指出“歷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30)。在此意義上,黑格爾的歷史觀念同樣適用于馬克思:“人首先成為他現在的這個樣子,并且仿佛當人的現實的歷史開始之初人就已經成了這個樣子的了。”(31)與黑格爾不同的是,馬克思強調“人的對象性本質”與“人的本質的對象化”。“人的對象性本質”決定了人是“只有憑借現實的、感性的對象才能表現自己的生命”的存在物(32);“人的本質的對象化”決定了人是一個歷史的、不斷完善的過程性存在物,即必須將自己的本質外在化——在異化勞動和私有財產中實現了外在化。人的這種雙重本質是由人的感性和現實存在圖景所決定,“人憑借自身中存在的感性依賴于先定的對象性”。對象化的可能性就在于感性。感性一方面表明了人的被動性,同時也表明了人的自發性:“激情、熱情是人強烈追求自己的對象的本質力量。”(33)更為重要的是,用馬克思的話說,感性讓自然復活,“人的感覺、激情等等……是對本質(自然)的真正本體論的肯定。”(34)在馬克思看來,人的現實的歷史是感性的歷史:“這種物質的、直接感性的私有財產,是異化了的人的生命的、感性的表現。”“整個革命運動必然在私有財產的運動中,即在經濟的運動中,為自己既找到經驗的基礎,也找到理論的基礎。”(35)正如馬爾庫塞所言:“在馬克思那里,正是感性(作為對象化)這一概念,導致了從德國古典哲學到革命理論的決定性的轉折。”(36)在人與自然的原初關聯中,在感性的對象化活動中,人不僅證實了自己的存在,并且“在他所創造的世界中直觀自身。”(37)人在自己所創造的世界中看到了自己:人是一種“類存在”,且具有屬于自身的“類本質”。“類本質”在此回答“人本來或應該是什么”的問題。人第一次通過人自身直觀(知曉)了自己的命運與未來。感性及其對象化活動其實展現了“人的本質”,感性屬于一種“人的本質”意義上的“類”的能力。猶太精神其實就是一種欲求的感性精神。由此可見,在馬克思看來,在自私自利的“猶太精神”背后,潛藏著某種偉大的可以改變世界的“人的固有力量”,這種力量就其本性來說是“人的本質力量”,這種力量意味著對自然本身的本體論肯定。馬克思“自然——感性——對象化——私有財產——歷史”邏輯具體再現了“人的固有力量”的社會性:“正是自然必然性、人的本質特性(不管它們是以怎樣的異化形式表現出來)、利益把市民社會的成員聯合起來。”用馬克思的話說:猶太人就是“超凡入圣的利己主義者”,“人類解放”問題就是感性(猶太精神)解放的問題。由這種力量所決定的歷史既是人的本質的歷史,也是人的現實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