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生育保險面臨的主要問題
我國的生育保險制度在建國初期就已經建立起來了。195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中就將生育保險作為勞動保險的一部分,由企業負擔包括生育或流產的產假、工資、生育醫療費等勞動保險的各項費用。上世紀八十年代之后,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推進,承擔包括生育保障在內的種種勞動保障給企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不利于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1994年12月頒布的《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開始以社會保險的形式提供生育保障,成為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從當前的情況看,生育保障的覆蓋水平和實際效果也存在一些問題。
首先,生育保險的參保水平很低。2014年參加生育保險的人數只有17035萬人,而參加職工養老、職工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的人數分別為34115萬人、28296萬人、17043萬人和20621萬人。2014年全國出生人口有1687萬,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只有613萬,其中還包括一些終止妊娠的參保人,應保未保的問題非常突出。
其次,民眾享受的與生育相關的基本醫療服務的水平不高、公平性不足。當前我國對相關醫療費用的保障是通過多渠道進行的。如果參加了生育保險,參保人的醫療費用以及部分地區參保人配偶的部分醫療費用都可以由基金支出。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孕產婦可以通過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報銷部分費用,但很多檢查費用并不在目錄內,手術費用報銷比例也不高,其保障水平明顯低于生育保險。近些年國家也出臺了一些特殊政策,如為農村孕產婦提供住院分娩補貼、免費孕前檢查、增補葉酸等。但總體而言,相關醫療保障還有較大的缺口。
第三,生育津貼覆蓋面低不但損害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也造成企業間的負擔不均,加劇了勞動力市場上的性別歧視。生育保險的覆蓋面太窄導致只有少數人能享受社?;鹬Ц兜纳蛸N。按規定未參加生育保險的就業孕產婦的相關醫療費用及生育津貼都應由單位承擔,但除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外,很多用人單位不愿意承擔這一費用,不少單位還通過減少雇用或解雇育齡期的女性避免承擔相關費用,加劇了勞動力市場上的性別歧視。
第四,父親假和父母假缺失。在全國層面我國目前尚沒有關于帶薪父親假及父母假的明確規定,各地的相關規定差別較大。目前只有少數省份將男性護理假津貼納入生育保險待遇。例如江蘇規定可以享受10天的生育津貼,廣東也規定了看護假,但生育保險并不支付津貼而是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政策的實際效果有限。
生育保險保障水平不高的核心原因還因為我國正規部門和非正規部門勞動者的保障水平存在較大差異。在醫療和養老領域,通過近幾年大力發展居民醫療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民眾的保障水平有了明顯上升,但生育保險的改革相對滯后。此外,我國對反就業歧視的立法和執法力度都不足,特別是對性別歧視的執法相對困難,這也為企業逃避繳納生育保險責任、減少雇用育齡期女性勞動者提供了空間。
此外,人口老齡化和生育政策的變化也給生育保險帶來了新的挑戰。我國勞動年齡人口從2012年開始持續下降,人口老齡化的水平將進入加速發展階段,未來維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需要整個社會維持較高的勞動參與水平,特別是女性的勞動參與水平,并創造公平的就業機會。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全面放開二孩,我國的生育政策有了重要調整,但未來我國的生育水平穩定到更替水平難度很大。目前絕大部分發達經濟體的生育率都低于更替水平,特別是與我們文化傳統、社會結構相似的臺灣地區、日本、韓國等經濟體生育率更是長期處于超低水平。加強對生育的社會支持、完善幫助父母平等參與經濟活動的政策體系、減少就業和生育子女之間的沖突,才能使得全面二孩政策真正取得成效,也才能在老齡化背景下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