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中國經濟法、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過剩產能轉化、生態文明、科技發展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單飛躍:中國經濟法不能僅是法典和書本上的文字】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單飛躍表示,中國經濟法的源頭和活水不僅僅是法典和書本上的文字,更是活生生的中國現實國情。經濟法是一個類型特征相當鮮明的具有綜合性和開放性的法群,既不是一部法典,也不是特指某一部法律,而是對一系列經濟性法律的概括性與綜合性指稱。今后經濟法學研究的著力點應主要放在經濟法制度的研究上、放在解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矛盾上、放在創建有中國特色的經濟法理論與制度上。經濟法學的研究要重在其自身的體系性,要重在對經濟法中具體法律的法教義學研究,提取具體經濟法法律中的最大法理公約數,為經濟法的適用、經濟法的執法、經濟法的司法提供新的知識來源與理論營養。
摘編自《中國社會科學報》
【張英洪: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迫切需要】
北京市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張英洪指出,在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國家進程中,維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關鍵是要樹立財產權全面保護的法治思維,要在立法、執法、司法等各個領域體現法治理念和公平正義原則。一是要明確村民自治的權力邊界和法律責任。二是修改和制定相關法律,健全法律實施機制。三是探索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四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推進司法改革。五是加強婦女組織建設,創新婦女組織維權方式。
摘編自《中國經濟時報》
【史正富:將“過剩產能”轉化成“有效產能”】
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教授史正富指,對國家戰略性基礎資產進行投資,涉及的項目許多都是超越都江堰規模的超級國家工程,而其投資設施的主要耗材是 “相對過剩產能”。一些大工程的開動,就意味著將新增加對鋼、煤、電、鋁、化工、建材、工程機械、運輸車輛、建筑工人等的有效需求,直接將“過剩產能”轉化成“有效產能”。可見,解決相對過剩產能的問題,既要堅定不移地“去產能”,即淘汰不符合政策標準和發展需求的不達標產能;更需要規劃與部署對國家戰略性基礎資產(或簡稱國家基礎資產)的投資,通過實行結構性投資,實現有效利用相對過剩產能?!叭ギa能”與“用產能”應當兩手抓、兩手硬,才能實現“調結構、促增長”的長期目標。
摘編自《北京日報》
【向海英:生態文明建設是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向海英認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成為各國發展的共識,更是中國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雖然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的矛盾越來越突出。把保護自然生態提到文明建設的高度,是對我國現代文明建設基本經驗的深層次認識和理性升華,是檢驗執政能力的一項新標準。加快生態文明建設,就是要在綠色產業中發掘經濟社會發展新的增長點,把綠色發展轉化為新的綜合國力和國際競爭新優勢,將挑戰變為機遇,讓生態文明建設成為經濟新常態下轉型升級的不竭動力。
摘編自《南方日報》
【王克迪:科技發展推動國家治理轉型】
王克迪撰文表示,現代國家治理,說到底是有一套適應現代社會要求的體系、制度和規則,從其中每一個公民都能得到相對滿意的生存和發展機會。相對于個人自由而言,社會治理是一個剛性外部規則,這種規則的客觀性和剛性,高度相似于科學揭示的自然規律性,以及技術對于科學規律的服從和運用。在此意義上,具備科學精神和技術技能的人,本質上是易于適應現代國家制度和治理要求的。所謂個人自由也是在這一限度之內實現的。這正是法治社會所要求的。簡而言之,良好的國家治理,必須是在符合與適應科學所揭示出的人性和社會規律的基礎上才能實現,必須是在技術手段提供可能的基礎上才能實現,還必須是建立在治理者與被治理者共同認同共同參與的基礎上才能實現。
摘編自《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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