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央黨校文史部文學教研室主任 劉忱
中華傳統文化是以鄉土為根、以農業為脈的鄉土文化,這個農耕文化代表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根本意義。新農村建設的主題,說到底是一場重建傳統文化,再造時代新文化的文化運動。無論是產業發展還是社會事業的推進,都必須對農村價值、發現農村傳統文化與現代化關系的基礎上重新認識農村。
我國的農村發展正處于新的歷史轉折點上。由于一直強調現代化、城鎮化在經濟發展領域的主導作用,使人們有一種似是而非的模糊觀念:唯有城市代表著先進、文明或歷史前進的方向。而鄉村則代表著落后、封閉、愚昧,是封建社會的產物,不足以支撐我國現代化發展,應該在城鎮化的進程中逐步改造乃至淘汰。所以鄉村價值一直是被否定的。中央政府在這樣認識的前提下,雖然各地政府都投入大量資金項目打造“新農村”,但在“工業支持農業”、“城市反哺鄉村”理念的支持下,卻是在全面否定中鄉村傳統文化中建設,把鄉村改造成向城市看齊的現代、時尚、面目全非的四不像,傳統社會穩定、安詳、包容、和諧的氣度卻難覓芳蹤。對鄉村的全面改造,使得鄉村遭遇了幾千年未有的變化和困境。鄉村不可挽回地走向衰敗,不僅表現在經濟增長速度上遠遠低于城市,更在于文化價值的衰敗。不僅城市人哀嘆大拆大建下鄉愁難尋,就是祖祖輩輩在鄉村生活的農民,也不再珍惜自己祖輩傳下來的文化,各種民俗節慶不興,各種農耕方式被拋棄,各種倫理道德被無情嘲笑為“愚昧落后、呆頭呆腦”。在城鎮化的壓力下,城市成為唯一的出路。如果農民貧困,不能靠農業收入獲得富裕生活的話,就必須進城打工,如果農民已經富裕起來,就要在城市買房子,成為城里人。進退失據的鄉村和農民,失去了往日的自信和自尊,不再固守原本的家園,亦步亦趨地跟在城鎮化時代列車的后面踉蹌前行。留下了大量的鄉村空心、留守問題。
就城鄉發展的客觀規律而言,無論城市發展到怎樣的水平,農村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歷史的鐵律一再證明,農村穩,則國家穩,農村興,則國家興。從文明發展的規律而言,城市與鄉村不是一對先進與落后文化之間的矛盾,而是不同歷史階段的不同文明方式。在由傳統農耕社會向現代轉型階段,當然要以城鎮化、工業化為主導,至今我國尚未完成這個歷史進程。在工業化、現代化向生態文明方向轉型時期,就必須兼顧城鄉統籌,注重協調發展、共同發展、綠色發展,注重發揮鄉村的特殊功能。我國目前正處于這兩者交叉、更替的轉折階段。復興活化鄉村文化,發揮鄉村的多重功能,既是國家下一步經濟發展的重要座標,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尺度。從文化發展歷史來說,我國有5000年鄉土文明的傳統,如果今天我們把傳承了五千年的農耕文明都連根拔去了,拿什么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所以,今天做傳統文化建設,首先要重建鄉村文化,找回鄉村文化的自信和自尊,才能復興鄉村的價值。鄉村文化價值的重建,就是以現代人的視角、現代化的眼光對鄉村文化的回望和致敬,是當代人對鄉村文化的反哺與滋養。
鄉村文化復興和再造運動的價值,不僅是修出傳統風格的房子,更在于激活鄉村精神元氣,給鄉村送去文化溫暖,用文化把鄉村文化價值這一中華民族的根基筑牢。因此,恢復鄉村的精神內涵至關重要。對傳統文化的弘揚,也給重建社會精神共同體提供了新的支持力量。本來,鄉村被城鎮化抽空后,社會渙散、社會治理能力下降。鄉村社會正在演變成家族勢力、宗派勢力、乃至黑惡勢力的角力場。文化能夠讓鄉村重新煥發活力,形成一系列道德建設、文化建設、制度建設體系,重塑農民的精神。文化不僅能夠重新建立社會治理關系,還能夠重建鄉村倫理,重建鄰里守望相助等社會關系,促進新的社會共同體形成,這一和諧健康氛圍的形成,將為新的社會善治格局奠定基礎和前提。
今天當我們談傳統文化的時候,總是夸大傳統文化的抽象概括性意義,而忽略這種文化所產生的歷史條件和社會土壤。當我們把傳統文化從歷史當中抽離出來,從社會土壤當中解析出來的時候,就淡忘了這種傳統文化的根基元素,因此,文化建設應該回到現場,回到實際生活,回到人民群眾的文化需求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