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元卿
近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陳昶屹收到了一封感謝信,這信是8名農民工回鄉過年的時候,特意請家鄉的老師代寫的。
故事從他接到一張摁著8位農民工鮮紅指印的《陳訴狀》開始。8位農民工在飯店打工時總被拖欠工錢,后來他們陸續辭職了,但卻一直沒有結算工錢。這8位農民工把飯店告上了勞動仲裁委員會,卻因沒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而敗訴。他們對此不服,于是就又把飯店告上了海淀法院。
陳昶屹把案卷從頭至尾認真地看了好幾遍。從法律上講,勞動仲裁委的裁決是正確的,因為8名原告無法舉出證據,證明自己曾經在飯店工作過,就無法支持他們索要工資的請求。
但是,多年的經驗告訴他,這個案子并沒有看到的那么簡單,不能一判了之。
在法庭上,被告有些得意,還反問原告“我們的員工都有商廈辦理的出入證,你們有嗎?”原告懊惱地搖搖頭。
聽到這兒,陳昶屹卻忽然靈光一閃,抓住了這個話題,連續追問被告是否由物業負責辦理出入證?辦理出入證時是否有底檔?在一連串的追問之下,被告最終不情愿地承認物業處的確有員工底檔。
陳昶屹轉過頭來詢問原告是否查過底檔,原告的眼神頓時一亮,當即表示申請法院去查。
陳昶屹果斷地決定去物業調查,此時被告苦笑著搖搖頭,然后把手緩緩伸向桌子上的手機。
“等一下!”陳昶屹大聲地對被告說:“調查之前,我們有言在先,不準弄虛作假,不準通風報信。”
被告無奈地點點頭,問:“今天是否就可以回去了?”陳昶屹斬釘截鐵地說:“不,我們現在就去物業公司調查!”
此時,被告又提出要先上廁所,然后用手摁住褲兜,慌慌張張地走出了法庭。陳昶屹馬上讓書記員上前跟住被告。果然,被告褲兜里還有一部手機,他正準備在廁所里打電話報信兒,結果被書記員逮個正著,最后只得交存了手機。
陳昶屹和原被告一同乘車,前往調查現場。一行人趕到物業辦公室時,天色已經很暗了。不出所料,物業人員推三阻四,不配合調查。反復交涉后,物業才勉強同意拿出所有的底檔讓法官查找。經過逐一核對,法官終于在一大堆底檔中找到了8名原告的資料。陳昶屹決定趁熱打鐵,連夜趕回法院繼續開庭。資料顯示飯店為原告辦理了出入證,再結合其他證據足以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當鐵一般的證據擺到被告面前時,被告只好低下了頭。
8位農民工終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血汗錢,踏上了返鄉之路。(周元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