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 李德順
根據文化的本質,可以說人本性、主體性、實踐性和歷史性是文化的主要特性。理解和把握這些特性,可以成為我們文化自覺的起點,并為文化建設提供必要的原則和尺度。按照文化的人本性和主體性,我們一方面必須理解尊重世界上多元主體的文化權利和責任;另一方面必須增強自己的主體意識,自覺地擔當起對自己文化的權利和責任。
實踐性和歷史性是文化建設的切實根基。“實踐性”是說,文化是由人“活”出來的,靠人“做”出來的,不是單憑“想”和“說”就能造就的。任何文化體系的形成和改變,都以其主體的生存發展實踐為根基,貴在心口如一、言行一致地堅守、探索和創造?!皻v史性”是說,一種文化的形成和演變,歸根到底是其主體實踐過程不斷自我凝聚、升華、積累的產物。社會發展史上的遺傳和變異、繼承和改造、經驗和教訓,多以“凝聚態”或“沉淀物”的方式保存于它的文化之中。所以“傳統”往往最能顯示文化的連續性和變動性。
人本性、主體性、實踐性、歷史性等是構成文化之“魂”的主要因素和特征??匆环N文化的強弱興衰,或考察一個文化體系的生命力,首先要看它這些“魂”的要素是否端正、充實、到位。例如:它是否真正保持了以人為本?以什么人為本,這些人是否是實踐的主體,是否屬于人民大眾?它是否深深地扎根于主體的歷史和實踐,從而有足夠的資源和底蘊?這種文化在“顯”和“潛”的層面之間,是否保持一以貫之、相得益彰?等等。如果這些是肯定的,那么這種文化就一定興盛而堅強;反之則必然羸弱衰敗,經不起別種文化的沖擊。
文化之強源于魂強,而文化之魂欲強,則貴在自覺、齊心。那么,怎樣才能讓人齊心呢?這里不妨舉一個節日文化的例子來分析。近些年來,我國一些傳統節日有被淡化的跡象,而某些“洋節”卻自發地紅火起來。不少人對此甚表憂慮。顯然,這里有一個問題須待解決:形成于農業和鄉土生活方式的傳統習俗,如何貼近現代化的城市生活?解決這個問題,也許正是振興傳統(節日)文化的關鍵。一般說來,傳統節日的價值和魅力,大多在于讓那些平時以個體方式分散活動的人們,以一定的理由和形式聚會起來,以表達和享受相互間的情誼與關愛。這正是文化中的“節日之魂”。而如今生活在現代城市中的人們,平時飽嘗忙碌和擁擠,更在意節日的是“放假”,以享用平時難得的個人休整、娛樂和交往自由。在這種情況下,要讓人們樂于聚會,就不能僅僅沿襲舊的理由和形式,需要重新挖掘“節日之魂”,提供新的具有普遍性的理由和形式,使人們樂于和易于參與。
從節日文化這個側面可以看出,在文化上以人為本絕不是一個簡單的結論,更不是一個空洞的口號,它總是可以并應該“于細微處見精神”的。實際上,在每一種文化形式、每一個文化環節、每一項文化工作中,都有一個是否敢于和善于以人的生存發展尺度去衡量和選擇的問題。只有做到尊重和理解人的權利與責任,充分信任并依靠人民群眾的力量和智慧,我們的文化建設才能固本強基,獲得不盡的資源,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