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兜底,就是編織好安全網,使社會保障廣覆蓋、保基本。“十二五”期間,國家將進一步加大投入,推動社會保障體系實現全覆蓋,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助、優撫安置等工作,兜住低收入和困難群體的基本需求,讓他們有尊嚴地生活。
二是增收,就是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增加居民收入。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將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積極穩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到2015年集體合同簽訂率將達到80%。對于農民增收問題,既要“輸血”,更要培養“造血”功能,關鍵是通過新型城鎮化建設,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建立起農民增收長效機制。
三是擴中,就是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形成兩頭小、中間大的橄欖型社會。推動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加大農民工就業指導和服務力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進進城務工人員逐步融入城鎮。加強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提高廣大勞動者素質。完善和落實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不斷提高普通勞動者的收入水平。此外,還應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使他們的收入得到穩步提升。
四是規范,就是大力整頓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嚴格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加強個人所得稅調節,完善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和處罰措施,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征收范圍。同時,堅決打擊和取締非法收入,堅決堵住國企改制、土地出讓等領域的漏洞,嚴打偷稅漏稅等非法活動,加強管理和監控,使收入分配秩序更加公開透明、公正合理。(內容選摘自:《光明日報》)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