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許耀桐
實行黨內選舉,是判定政黨具有民主性質的標志。馬克思和恩格斯堅決反對那些排除民主選舉的密謀性、獨裁性的政黨,他們在創(chuàng)建政黨的實踐中,堅決貫徹了政黨的民主原則。黨內選舉充分體現了政黨的民主性質,首先,保證了黨的各級機構按民主制組織起來,各級干部都經由民主選舉產生;其次,通過選舉的方式,可以有效地破除和拒絕黨的領導職務的終身制。實行黨內選舉,必須適合于具體的國情和黨情,無論是在民主革命時期還是社會主義時期,中國都不能離開國情和黨情談選舉。中國一定要立足于本國的國情和黨情,創(chuàng)造黨內選舉科學的、可行的制度機制。建構黨內選舉科學可行的制度機制,包括五大制度機制,即:選舉工作委員會制度,候選人提名和遴選機制,候選人競選制度,差額選舉和秘密投票規(guī)則,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制度。這五大制度機制,涵蓋到黨內選舉的方方面面,在符合黨章規(guī)定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增加了選舉的合理的具體步驟、細節(jié),且具有可操作性。
中國共產黨實行黨內選舉,《中國共產黨章程》公開申明:“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為此,在黨員的權利條款中明確規(guī)定,黨員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要求全黨“必須充分發(fā)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i]。中國共產黨為什么如此重視黨內選舉,怎樣才能把黨內的選舉工作做好、真正落實黨內選舉,這些都需要加以認真的研究。
一、黨內選舉充分體現了政黨的民主性質
政黨是隨著近代工業(yè)革命的發(fā)軔、演進而產生的。工業(yè)革命敲響了封建社會的喪鐘,迎接了民主政治的到來。工業(yè)革命在一個國家催生、造就了政黨,政黨的出現,本身也表現了這個國家民主政治的發(fā)展。“一般而言,政黨政治、政黨制度是作為世界近代反封建專制制度以來,國家民主政治體制的一部分而存在和發(fā)展的。”[ii]在封建國家專制制度下,政黨處于被禁止之列。只有在國家民主政治體制下,政黨才獲得了開放。
但是,政黨的出現作為國家民主政治發(fā)展的表現,反過來政黨則未必能夠給這個國家?guī)砻裰髡伟l(fā)展。薩托利指出,“人們不指望獨裁或專制政黨在其內部成員中實踐民主,就像人們不指望他們在管理國家時能夠實踐民主”[iii]。為此,在薩托利看來,有必要深入到政黨的組織內部,研究政黨的結構,“要知道,關于組織結構的研究對民主問題有一定的影響,因為民主過程需要特定的而不是其他的結構。”[iv]例如,1933年通過選舉上臺執(zhí)政的希特勒納粹黨,是極權主義的政黨,“極權主義一黨制代表的是政黨對公民全部生活經驗的滲透、動員和壟斷控制的最高程度。”[v]薩托利認為,在極權主義政黨的組織結構里,根本沒有民主可言。可見,一個政黨是否在黨的組織系統(tǒng)內部實行民主,是判定這個政黨是否具有民主性質的標志,由此也決定了它能否給國家?guī)砻裰鳌?/p>
在一個政黨的組織系統(tǒng)內部實行民主,首先要求的就是實行選舉。這是因為,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一樣,也必須從選舉入手,才能形成一系列的民主制度和機制。在社會民主方面,很難設想,如果沒有選舉,無論是議會,還是人民代表大會將不知如何組成,總統(tǒng)、首相或國家主席將無從產生。同樣的,作為一個具有民主性質的政黨,一旦缺失選舉,黨代會也將無法召開,黨的各級領導人也無從任職。由此可知,黨內選舉奠定了政黨民主的第一塊基石。
如前所述,一般而言,政黨的出現需在一個國家確立了民主政治體制之后。但是,政黨的出現還有一種比較特殊的情況,這就是在專制政治制度下,為了推翻反動統(tǒng)治而甘冒危險、秘密成立的革命政黨。這樣的革命政黨與民主和選舉的關系,也是迥然不同的。世界上最早起來組織政黨、要求實行社會主義的,是近代一批西方空想社會主義者。1523年,德國空想社會主義者閔采爾秘密組成“上帝的選民同盟”,即“基督教同盟”的政黨組織;1795年,法國空想社會主義者巴貝夫為了適應革命斗爭的需要,成立了“先賢祠協(xié)會”,隨后在1796年改稱“秘密救國督政府”的政黨組織;1833年德國空想社會主義者魏特林成立“人民同盟”、1834年建立“流亡者同盟”、1836年組成“正義者同盟”的政黨組織;1835年,法國另一位著名的空想社會主義者布朗基建立了“家族社”、1837年建立了“四季社”的革命政黨。這些政黨在馬克思和恩格斯看來,無一例外的都是充滿密謀性的和個人獨裁的政黨。到了19世紀30年代末,英國憲章派建立的“工人階級及其他人的全國聯(lián)合會”和“倫敦工人協(xié)會”,協(xié)會規(guī)定了黨的生活制度、工作報告制度、下級服從上級和民主選舉制度,這表明黨的活動和領導在組織上是民主的,這才被恩格斯稱為“近代第一個工人政黨”[vi]。1838年,當魏特林著手改造“正義者同盟”時,在廢除某些陰謀和神秘的傳統(tǒng)形式、實施一定的民主方法方面有了巨大的進步,如同盟的章程規(guī)定:每個盟員都有立法提案權;所有組織機關的任期為一年;每年的5月進行改選;被選舉人若辜負選民信任時,選民有權隨時罷免。為此,恩格斯給予積極的評價,“他們已經能夠本能地預料到自己未來的發(fā)展,并且能夠組織成為(雖然還不是充分自覺地)一個無產階級政黨。”[vii]從以上回顧社會主義的產生和工人階級政黨發(fā)展的歷史看,我們能更清楚地認識到,選舉對于政黨的民主性質所具有的決定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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