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 任 遠
習近平總書記最近在多次講話中關于“四個全面”的新提法說明了黨和國家執政治國具有整體的視野。從近兩年多來國家發展和治理的具體實踐中,我們看到治國理政的整體布局正在良好地展開。“四個全面”本質上是治國理政整體推進的體系建構,包含了當前時期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發展的基本支柱。面對國家發展的諸多任務和挑戰,需要從全面的視野來大幅度地推動改革、更深入地推進依法治國、更堅持地加強黨的建設,從而實現十八大確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階段目標。
在當前時期治國理政整體體系的建設中,首先需要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這對當前時期國家發展有著定位和定向的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意義在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目標不僅是經濟增長和物質財富的提高。在經濟總量意義上的小康社會我們已經達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更重視的是社會進步和人民幸福。在國家經濟持續保持兩位數的增長,以及國家經濟總體實力達到世界第二并將達到世界第一的情況下,國家建設的中心任務不能僅僅考慮經濟增長的速度,而應該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的質量,要同時重視勞動者收入提高、減少貧富差距、促進平衡協調發展、統籌城鄉關系、加強社會保障、實現教育公平、實現健康促進、推進霧霾治理和環境改善、創新社會治理等等,也就是需要推動教育、健康、住房、環境、安全等等社會發展全面進步。民眾的福祉和人民生活的幸福,而非單純的GDP是國家發展的根本目的。因此,當前經濟發展進入轉型時期,要將社會發展和民生幸福作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核心內容。
從治國理政的整體體系建設著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階段目標,實現人民群眾的幸福、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需要深化改革、依法治國、從嚴治黨才能實現。而在另一方面,實施“四個全面”,推動國家治理體系的整體建設,也必須要落實到基層、落實到社會實踐,需要面對日常生活和社會發展的具體問題,回應社會公共利益和具體需求,以及充分動員和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加強和推進社會建設,才能真正實現“四個全面”和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
第一,通過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依托人民群眾的公共訴求和公共行動才能推動全面深化改革。
特別是當改革進入深化期,利益集團的利益分割和利益結構的固化會限制改革,或者將“改革”操縱為利益集團的利益工具。因此,公共行動的利益表達和需求表達,會發現改革的瓶頸問題,并推動改革。從這個意義上看,各種群體性事件和社會熱點本身也揭示了深化改革的難點和方向。例如,城鎮化過程中的土地流轉問題、城市更新過程中的土地權利的保護、城鎮化過程中不同群體的福利排斥和公共服務的巨大差別、霧霾和環境污染的公眾壓力等等。在社會矛盾更加突出的地方,正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著力點。社會矛盾和社會力量構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動力。如果沒有社會力量的壓力,觸及利益的深化改革其實很難進行。通過社會力量的發揮和人民群眾的公共行動才能全面深化改革,還意味著全面深化改革,根本上還是勞動者和人民群眾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通過去除限制人的全面發展的各種制度壁壘和政策限制,經濟創業和創新、社會運行的活力、文化繁榮和政治民主才能得到更有效地推進,那么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才能夠得到實現。
第二,通過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依托人民群眾的公共參與和權利維護,才能保證全面依法治國真正實現人民公共利益、真正保障社會群眾的合法權利。
社會主義法治首先表現在立法的公共性。法治建設需要首先尊重人民群眾的基本權利和根本利益。如果在法律和政策制定的過程中,利益相關的社會群眾沒有民主的知情權、發言權和決定權,法治建設就有可能部門利益化、或者資本利益化,法治建設就難以充分保證其公共性。依法治國需要人民群眾和政府、企業,以及國家所有行為主體遵守法治的嚴肅性。政府更應該做到法無禁止皆可為,不能濫用行政權利;同時法所規定必須為,不能懈怠其公共責任。行政管理、經濟運行和社會運行都在法律框架下依法施行,就能夠實現經濟和社會秩序。同時,企業、個人和社會群體應該對違法行為進行依法監督和起訴,其自身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維護。也就是說,人民群眾要參與到立法、守法的過程中,人民群眾需要監督執法和司法,社會主義的法治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維護,依法治國才能得到良好實現。
第三,只有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依托人民群眾的民主監督和熱情擁護,才能保證從嚴治黨的長期效果,并保證黨的建設的人民性。
黨是人民群眾優秀分子的先鋒隊組織,必須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堅持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群眾的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接受人民群眾對執政成績的檢驗,以及長期貫徹群眾路線開展實踐,才能保證黨的先進性、人民性和純潔性,黨才能夠得到人民群眾的長期信任和普遍擁護。我們也常說,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社會群眾反映最為突出的地方,也往往是黨員和黨員干部出現問題的地方。民主監督和群眾監督才是保證制度有效運行的基礎,也是從嚴治黨的根本動力,并在此過程中塑造了黨組織對人民群眾的代表性和領導性。
因此,“四個全面”是當前時期治國理政整體體系的建構。當前時期國家發展的基本目標應特別強調社會發展的整體進步和人民幸福,同時,需要推進社會建設,通過基于人民群眾的積極行動、利益表達、權利維護、公共監督才能實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實現“四個全面”要求堅持加強社會建設,才能完成十八大確定的國家建設目標,并才能根本實現中國夢的發展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