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法自然重在傳神寫意
在“道法自然”等觀念的影響下,古代中國孕育出了獨特的美學系統。與西方哲人認為藝術起源于對自然的模仿不同,中國古人并不贊成逼真地復制現實,而主張在作品中呈現自然昭示的意蘊。相應地,中國古代藝術家在觀察事物,進行創作時,其目的也不止于對物象外部形態的把握和描摹,而更著意于傳達物象背后的理趣。進而言之,中國古典藝術之所以重神貴虛,如書法講究神采為上,繪畫追求氣韻生動,詩歌推崇意在言外等,與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有著密切的關聯。概括而言,“道法自然”對于文學藝術的啟示主要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生成論。生成論關乎美和藝術之所由來,老子既以道為“天地母”,為“萬物之宗”,那么道也是美的本源、藝術的本源。南朝劉勰在《文心雕龍·原道》中延續了老子的思路,認為“文”與天地并生,人文與天文、地文同為道之顯現和道之外化。劉勰所說人文,文明、文化都包括在內,但重點還是文學藝術。一方面,人文的生成與天地萬物的生成一樣,是一個自然演變的過程,道在化生天地萬物的同時,也化生了人類的文化藝術,并使之秉承了道的自然本性;另一方面,正如自然界之龍鳳虎豹、云霞草木都有其各自的色彩一樣,作為人類心智產物的文當然也必須有辭藻之美、聲韻之美,這是文之為文的基本規定,亦即為文之道。
二是本體論。如前所述,老子所說“人法地,地法天”的真實用意,在于對天地萬物之中隱含的道的感悟,因此,對于一個真正的藝術家來說,創造絕不僅僅是物象的描摹或音聲的擬取,他還必須展示和傳達出更多的東西,在文學的字里行間,在書畫的點劃、線條背后,作品應能呈現出人情物理或宇宙的律動、生命的氣息。對于一部優秀的藝術作品來說,比形式更重要的是,能于文采斐然之外,提供觸動讀者、觀眾心靈的內涵,或情韻悠然,或理致昭然,或生趣盎然,或風神灼然。同時,藝術家的創作亦如造化之生物,作品本身就是一個生命的有機體,一個堪與自然比肩的自足的存在。藝術家的創作能否達到巧奪天工、妙造自然的境界,主要取決于此。
三是創作論。作為一種創作原則,“道法自然”的要義在于不主故常,不拘一格,在于不強求力索,不心手兩端。唐人司空圖《二十四詩品》有云:“水理漩洑,鵬風翱翔,道不自器,與之圓方。”道本身并無固定的形狀,具體表現形式完全取決于所依附的對象。類似的還有蘇軾的“隨物賦形”說。蘇軾自評其文如泉水流出,隨所經之地勢的不同而千變萬化,“常行于所當行,止于所不可不止”。事實上,在書法、繪畫、雕刻、建筑等諸多藝術領域,或因材料之性狀巧為構思,或以環境之特點而取景借勢,順其自然,隨物賦形,早已成為“道法自然”觀念影響下的基本法則。
心無旁騖才能臻于化境
對于今天的文藝創作來說,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仍具有重要的啟示。比如,當今的投資者、制作人也應該懂得文藝創作有別于一般的工業化生產,需要給藝術家以更多的尊重、更大的創作自主性,而不是把藝術品完全等同于商品。包裝、炒作或許能使某位藝術家的作品在短期內升值,但依賴營銷之道絕不可能產生真正的藝術。又比如,藝術創作者也可以由道家美學精神獲得啟迪,秉持“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老子)的藝術辯證法,信奉“不精不誠,不能動人”(莊子)的創作原則,使其創作真正融入自己的人生體驗,而不是模式化甚至流水線生產,徒具藝術之名而無藝術之實。登堂入室與徘徊門外之別,大家與庸手之別,其實就在這里。再比如說,我們的文藝作品,書畫、雕塑、建筑、園林自不必說,就是最為流行的小說、電影、電視,同樣可以將“道法自然”作為救弊之方,用來矯正胡編濫造、虛偽做作等不良風氣。無論是人物性格還是故事情節、人物語言,都應該遵循自然的法則,合乎生活的規律。物各有其道,道無處不在,而自然一以貫之。人物依其性格發展變化,故事依其結構首尾自圓,語言依其情境對應協調,倘能如此,則庶幾可言自然矣。
道即自然。依道家之見,自然既是道的本性,也是大自然和人類社會一種理想的生存狀態。比照此理,文藝創作同樣需要良好的生存環境,需要和諧有序的文化生態。而對于創作個體來說,當務之急則是去除浮躁心態,不汲汲于名利,不斤斤于得失,心無旁騖,志存高遠,以一種自由的心境從事創作,如花之開,如鳥之鳴,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自然臻于化境,產出精品。
上一篇:克服路徑依賴 確立理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