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資準入體制改革是解決我國利用外資存在問題的最直接手段
30多年來我國利用外資取得重大成就,但也存在諸多亟須解決的問題。一方面,如何充分利用外資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服務仍面臨諸多問題。例如,利用外資的行業和區域分布結構亟待優化,吸引外資帶來的環境、資源和社會矛盾日益增多,外資相關的法律法規已嚴重滯后于現實發展需要等。另一方面,外資企業也反映了在我國投資中遇到的諸多問題,且其關注的核心并非我們一貫認為的成本上,而是更多體現在制度環境和市場環境上。只有真正改變市場環境、提高透明度和改善市場準入,才能鼓勵和增強外資企業的投資信心。因此,可以借助對外投資協定談判,倒逼國內改革,促進相關問題的盡快改善和解決。
3.改革外資準入體制是我國以開放促改革的最突出體現
一是有助于促進我國投資管理體制的改革。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的要求,實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將外商投資項目逐一核準制改為普遍備案與有限核準相結合的制度等,有利于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二是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促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減少準入階段對外資限制性措施、將部分中央管理權限下放給地方,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等行政體制改革。三是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放寬外資準入的新領域、新舉措,有利于促進我國制造業轉型升級和現代服務業發展,有利于進一步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四是促進涉外法律法規體系的完善。近期,相關政府部門修改“外資三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投資法》也進入了深入研討和廣泛征求意見階段,這將促進外資管理法律體系的完善,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
4.促進“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以及“一帶一路”戰略的實現
2013年,本屆政府提出“一帶一路”戰略構想,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必須推動對內對外開放相互促進、引進來和走出去更好結合”。新形勢下,通過修訂和簽署涵蓋投資保護和市場準入等內容的雙邊投資協定,將為促進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有力保障。為此,加快外資準入制度改革,將在給予外資更多投資便利和統一的市場準入待遇的同時,更好地促進中國企業“走出去”,進而有力推動對外經貿合作及“一帶一路”戰略構想早見成效,實現互利共贏、協同發展的基本目標。
我國外資準入制度改革需解決好的幾個問題
(一)總體思路
新形勢下,加快外資準入改革的總體目標是: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的制度創新為核心,通過放寬外商投資準入、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外資安全審查制度等,促進投資便利化,營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升對跨境投資的吸引力,進一步推動我國外資管理體制改革,為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提質增效升級提供新動力。
加快外資準入制度改革,要注重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要符合國際經貿規則重構和主要國家外資準入制度的發展趨勢;二是要輕準入審批,重事中事后監管;三是要內外資一致,保證外資企業享有公平待遇;四是著力提高外資準入制度和相關政策的透明度和穩定性;五是適當與產業政策、區域發展與環保等新要求相結合,充分發揮利用外資的技術溢出和綜合帶動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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