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河南省委黨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董立仁
今年以來,隨著《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簡稱《決定》)和《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發布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為一項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頂層設計的新舉措,成為中央政府切實貫徹“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一項重要任務。
處理好三個問題
2014年12月23日,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中提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個統一”和“五個同步”。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F在全國“新一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出臺,在改革過程中如何規避各種矛盾,提前解決最可能影響改革進程的各種問題,指導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盡快取得戰略上的成功,是重中之重。因此,要實現“新一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順利完成,就要處理好三個方面的問題。
1.妥善處理好參保人員退休后的待遇
“新一輪”改革《決定》中規定了三個階段人員待遇的不同處理辦法和原則。然而,在實際工作中,“老人”的待遇可能隨著事業單位的改變而發生變化,尤其是單位出資的部分;“中人”雖然設置了過渡期,但存在已繳費和未繳費人員的個人賬戶如何結算、視同繳費如何計算等問題,可能存在不公平和攀比;“新人”無法從養老金計發辦法中計算出自己退休待遇問題,無法預計退休待遇標準。因此,要處理好三者之間的關系,應以參保時間、工作年限、工資標準等來確定繳費和待遇標準。
(1)“老人老辦法”。在改革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老人”,退休待遇標準不變,從財政支付轉為社?;鹬Ц?,財政每年按照上年度所發退休待遇總額的50%列支社?;鹧a貼,劃入社保經辦機構養老基金賬戶。
?。?)“中人逐步過渡”。在改革決定實施前已經參加工作的,從參加工作之日起到改革方案實施之日前可視同為繳費,即“視同繳費年限”。從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開始繳費,實際繳費和視同繳費累計達15年,退休后按月領取養老金,除按新辦法計發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按不低于老政策計發的退休待遇標準給予過渡性補貼(原養老金減去新辦法計發的養老金)或提高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發比例和系數。原已繳費的個人,按照歷年繳費額度劃入個人賬戶或一次性結算給個人?!爸腥恕笔鞘聵I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敗的關鍵,應在改革中認真對待,研究合理的補貼辦法。
?。?)“新人新辦法”。在改革決定實施后參加工作的,從參保之日起累計繳費15年,退休后按月領取養老金。因指數化退休辦法計算復雜,難記難懂,為使“新人”支持改革,應制訂退休待遇預期表,或修改養老金計發辦法,即基礎養老金可按照?。ㄊ校┥夏甓嚷毠て骄べY一定的比例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辦法不變,便于參保人理解和計算,最大程度上讓“新人”了解自已退休后的待遇與改革前的差距并未拉大。
2.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一項長期、系統、復雜的工程,涉及到縱向、橫向多個部門。在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過程中需要理順管理體制,出臺一些規范,促進各級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勤于協調,共同處理遇到的各種問題,在通力合作的基礎上盡快完成這項艱巨的任務。
3.處理好制度改革與社會穩定的關系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涉及到千萬個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更涉及到這千萬個職工家庭的整體利益,若改革不能調整好這些利益,就會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出現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最終是對職工年老后基本生活的改革,事關改革的大局,事關社會穩定的關鍵,這就要求在改革的過程中正確處理好新舊體制之間,“新人”、“中人”、“老人”之間的關系,出臺合理有效的措施和辦法,最大程度上避免各種矛盾。因此,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要從有利于社會發展、改革和穩定的大局出發,在改革過程中良性互動,促進和諧社會的形成。
上一篇:以制度創新盤活“趴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