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上海財經大學中國公共財政研究院副院長 于洪
【核心觀點】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需要從制度改革入手,實現標本兼治。所謂“盤活”,并不是讓一些地區和部門“突擊花錢”,而是在預算框架內科學安排支出,并根據實際變化動態調整。同時整合財力,真正建立與市場經濟相匹配的現代財政制度
讓積極財政政策有效發力的創新之舉
“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是炙手可熱的財稅改革關鍵詞之一。一方面是“項目資金不足”,一方面是“錢花不出去”。僅今年上半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已4次部署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并提出八大舉措促積極財政加力增效。近日,國務院動真格、下狠招,要求有問題的部門和地方抓緊整改,財政存量資金要堅決收回。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擠掉財政水分,既是落實新《預算法》的內在要求,也是穩增長,調結構的重要舉措,更是讓積極財政政策有效發力的創新之舉。
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所包含的范圍應該是“閑置、沉淀的財政資金”或“財政結余、結轉資金”。國庫集中收付改革后,具有存款賬戶功能、用于反映和記錄財政資金收支的賬戶主要有三類,即財政部門在人民銀行開設的國庫單一賬戶、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因此,從形式上來看,財政存量資金主要體現為各級政府財政存放在人民銀行的國庫存款,以及分布在商業銀行的眾多財政專戶或部門賬戶里的存款。前者目前已超過3萬億元,后者約有1.7萬億元。從宏觀經濟的角度看,如果大量財政資金形成存量而并未進入實體經濟,顯然會削弱積極財政政策的實際效果。
今年上半年國內生產總值29.68萬億元,同比增長7.0%。前5個月,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43萬億元,同比僅增長5%。與此同時,財政剛性支出壓力仍然很大,改善民生、促進經濟較快發展和產業轉型升級等目標亟待實現,財政收支矛盾凸顯。“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除了“盤點”并“使之活動起來”之外,還能夠通過財政乘數效應,為經濟增長注入強大的推動力,起到擴張總需求的效果。
正視財政資金“趴窩”的深層次原因
大規模財政存量資金的出現由來已久,在體制方面是有其深層次原因的。首先,我國預算編制過程中的基礎工作不到位,科學性仍有欠缺。在預算編制階段,很多資金沒有規定具體的支出用途,預算管理部門通常還是采取“基數加增長”的方法來確定預算控制數。其次,預算批復、預算撥款延遲。我國轉移支付規模較大,在各級政府間的轉移支付中,中央對地方的專項轉移支付要占到總量的50%左右,省級財政對市縣的比例更高。目前上一級政府的轉移支付資金往往到下半年甚至年底才撥付,導致大量財政資金沉淀。第三,專項支出、專款專用支出、采取掛鉤機制的法定支出比重過高。各級政府在推動工作時習慣采用“項目制”,然而項目已經撥款,執行進度跟不上,或者項目延遲開工的現象屢見不鮮。采取掛鉤機制的多項法定支出在五級政府框架下要求層層配套,可能使得部分省份按預算執行困難,由此導致下達資金大量結余、結轉。
此外,也存在預算執行約束力不強、預算年度不匹配等管理上的原因。首先,當前我國財政支出預算執行具有顯著的“前低后高”特點,如果預算安排的財政資金無法在四季度正常支出,則在年末以結余、結轉等方式留在國庫、財政專戶或者部門賬戶上,累積而成財政存量資金。其次,從預算周期來看,預算審批時間與預算年度不一致。我國的預算編制執行周期從年初開始,但各級財政預算大都要在本級人代會召開時公布,年初預算無法到位,大量項目支出的執行只能推遲。第三,在賬戶管理方面,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大多設立多個財政專戶,分散在各個商業銀行,用于存放延期項目的資金,進而影響了其管理整體資金及準確厘清資金需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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