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權既要“看西醫”又要“開中藥”
找準“病灶”,就要指點打點,切除壞掉的組織,還要從中醫“理氣”的角度進行調理,消炎殺菌、鞏固效果、增強免疫,構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治權體系。
從完善法制入手,扎緊“控權”的法治籠子。法律和制度是法治反腐的基本遵循。約束條文不完善,就有覆蓋不到的空白地帶,就控不住權力。限權必須從宏觀、中觀和微觀層面升級法制“版本”。加快反腐敗法立法進程,以此為基礎制定完善配套法、地方法及網絡反腐等法律,形成較為完備的控權法律體系。梳理制度文件,對有漏洞、有爭議、有抵觸的及時清理規范;將長期證明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上升為法律,再添治權利劍;著眼于常、細、長,及時總結提煉查案、教育、監督等工作中的好做法,以標升本固化機制。細化治權制度,配套落實措施辦法,明晰“量紀”標準,解決“空吼、空轉”問題,真正實現法治圍墻全時、全程、全域在崗,讓有貪心腐欲的領導干部“不能腐”。
從厘清邊界入手,公開“確權”的法治清單。權力失去制約是腐敗的根源。行政權力部門掌握國家絕大多數資源分配使用權,是治權的重點對象。建立和發布權力清單制度,界定行政機關權力邊界,既可源頭防腐,又可讓公眾監督權力運行。敦促行政機關按照“職權法定”原則和“權責一致”要求,以法律法規為依據,編制權力來源、行使依據、行使主體、行使內容、運行流程、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等目錄,確定形成詳細的權力清單。對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科學分解,梳理出風險點和防控措施清單,形成彼此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架構,全程對照清單用權,促使權力規范運行。
從剛化執行入手,彰顯“濫權”的法治威懾。一項制度出臺執行不力,比沒有這項制度更糟糕。法律和制度的威懾力體現在剛性執行上。讓違紀違法付出高昂代價、教育他人“莫伸手”,是法治反腐的重要環節。堅持從嚴治黨,必須堅持在法律和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誰,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都嚴懲不貸、絕不姑息。排除干擾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查辦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設、土地出讓,侵吞國有資產,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加大對行政審批中“吃拿卡要”和貪污、截留、挪用惠民資金等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及時解決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通過懲罰,使行使權力的人對濫權后果有預判、有警醒,從而“不敢腐”。
從優化體系入手,集成“管權”的法治合力。著力構建現代反腐敗治理體系,優化運行架構,整合紀檢、檢察、公安、審計等資源,黨的紀檢、組織、宣傳、統戰、政法和人大、政協機關要各自明確反腐責任和工作定位,加強協作互動。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強化黨委主體責任,堅持“兩個為主”,加快推進派駐(出)機構全覆蓋,并進行統一管理,使黨內監督不留死角。試點推行干部任命、調配權逐步交由紀檢機關,加快構建上下一條線的垂直管理體系,充分體現紀委監督的相對獨立性、權威性,消除地位和人情掣肘,解決“鋒利刀刃,砍不了自己刀把”的問題。把巡視作為遏制腐敗蔓延的重要權杖,延伸輻射半徑,與輿論管控等部門互動,引導新聞監督,與司法及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政府專門機構監督等形成聯動。鼓勵和引導公眾在法律框架內監督、舉報,規范反腐秩序。
從洗滌靈魂入手,筑牢“慎權”的法治底線。只有掌權、行權者真正樹立起“法權至上”理念,才“不想腐”。而反腐教育是一項永續工程。紀檢、司法、宣傳等部門要協作互動,結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采取小品、相聲、歌舞等喜聞樂見的形式,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讓黨員干部學法、懂法、懼法,培養強烈的法制觀念和崇尚法治的精神。引導領導干部從案例中對應查找問題和風險點,強化民主、規則和廉潔意識,把“合法、合程序”作為用權的思維習慣,促進“法權”的意識養成。通過案件查處,使當事人受到懲罰和教育,讓廣大黨員干部從中警醒,形成濃厚的廉政氛圍,用“法治文化”擠壓“腐敗文化”空間,持續積聚反腐“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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