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國實行的統賬結合制度本身來看,也面臨困境,亟須改革。
第一,它的便攜性不好。因為統籌層次低下導致異地轉續關系復雜,并由此派生出很多難以克服的制度缺陷。
第二,可及性很差。它是全世界最復雜的一個制度,很難吸引農民工很痛快地加入進來。
第三,可靠性不好。待遇水平年年在變化,正常的調節機制缺位導致替代率不斷下降,連續10年的行政干預不利于制度的長期建設。
第四,激勵性很差。當前繳費與未來收益的關系太松弛,誰也不知道自己交的錢能不能拿回來,于是大家都想從制度上拿好處卻不愿做貢獻。
第五,公平性問題。涉及到縱向和橫向的公平性。前者指退休第一年和退休第十年拿的錢沒有給出精確的替代率預期;后者指不同人群之間、地域之間、部門之間、城鄉之間,制度太粗放。
第六,收益性很差。投資體制建立不起來,完全靠銀行存款。
第七,繳費收入和財政補貼的替代性很差,宏觀資金運用效率低下,制度運行成本十分高昂。因為不發達省份沒有錢發養老金,所以國家每年要給那些不發達省份投錢。然而,不發達省份沒有錢是因為人口向外流動,養老保險費都交給發達地區了。結果就是把財政的錢最終置換成了發達地區銀行的養老保險存款。而且這些財政的錢因為轉成了養老保險存款,只能放到國有銀行享受2%的存款利率,就導致效益低下,制度運營成本非常高。
第八,制度長期難以定性,做實個人賬戶試點沒有盡頭。
提高制度的激勵性
鄭秉文認為,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個人賬戶制度”,取代十幾年的做實個人賬戶的表述,意味著向NDC轉型。
除了轉向NDC以外,全面深化改革的其他內容是什么呢?
鄭秉文認為,是提高激勵性的問題,這是目前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沒有激勵性,大家都不按真實工資作為基數去繳費,各種手腳和跑冒滴漏出現在各個環節。制度的實際收入并沒有實際費率那么高,這是公開的秘密,按照真實的工資收入基數,每年收繳上來的錢還應至少提高三分之一才對。激勵性不好,是因為大家不知道現在交的錢以后是否能拿回來,他們之間關系松散,掛鉤不明確、不緊密。
當初之所以引入個人賬戶、建立起全世界唯一的統賬結合制度,目的就是為了調動個人積極性,實行多繳多得,減少社會統籌大鍋飯的因素。統賬結合的比例,現在是個人交8%進個人賬戶,單位交20%進入社會統籌,總的繳費比例是28%。
在這個制度結構下,提高激勵性的做法只能是擴大賬戶比例,壓縮統籌比例,這樣,就有可能增加制度的激勵和提高支付、收入能力,進而提高制度的支付能力和可持續性。
在以前,由于強調要做實個人賬戶,賬戶越大需要的資金就越多,所以,賬戶比例從1997年的11%降到了2005年底8%。就是說,那時我國沒有條件擴大賬戶比例,因為擴大賬戶與做實賬戶是相矛盾的。現在不用做實了,擴大賬戶比例的條件也就具備了。
鄭秉文認為,在這輪改革中,如果只是從做實賬戶改為名義賬戶,與參保人沒關系,老百姓沒得實惠,制度激勵性沒有提高,所以,這輪改革的目的就只完成了一半,只實現了國家的目的,而沒有把擴大賬戶規模的機會有效利用起來,沒有完成惠及民生和提高制度可持續性的重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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