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光明網理論學術動態導讀關注智庫、城鄉共治、黨紀與國法、服務業發展、就業形勢、學術評價亂象等話題,歡迎網友踴躍參與討論。
【黃靖:智庫應“從‘山外’向‘山內’的決策者提供決策建言”】
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亞洲與全球化研究所所長黃靖認為,今天的中國,盡管在國際政治、經濟、安全等事務中舉足輕重,但仍然是一個處于社會經濟轉型期的發展中大國,國內各種問題錯綜復雜。同時,中國在和平發展戰略引導下的快速發展,又使其成為當今世界上最大的貿易國,與外部世界在政治、經濟、安全等各方面緊密關聯,外部世界的各種變化,都會在不同程度上對國內的穩定與發展產生影響。因此,一個真正意義上的智庫,不能僅僅為決策者對已經作出的決策提供可行性研究和分析,或是為社會輿論和大眾詮釋有關政策的內容和目的,更要能夠以更寬廣的視野對內外形勢做出全面客觀的分析與評估,并在此基礎上為決策者提供理性的戰略選擇和政策選項。換言之,智庫不但要充分了解“山內”的情景,更要有從“山外”向“山內”的決策者提供決策建言的客觀角度和立場。畢竟,在整個世界聯系日益緊密、內外局勢交錯影響的今天,如果不能以“山外”的角度審視“山內”,就不能確切理解和把握“山外者”針對“山內”政策所產生的感受與采取的行動,“知己知彼”也就成了一句空言。
進一步說,智庫提出政策建言與政策分析,其根本目的是為決策者提供客觀理性、有事實依據、經過深入研究的策略選項以及這些選項將會導致的后果和影響。而這些選項是否被決策者采納則不是智庫所能決定的。正因如此,一個真正的智庫必須置身于決策者的體制之外,它與決策者的關系是根據所研究的政策議題來界定的。
摘編自《光明日報》
【左雯:“城鄉共治”是構建統一環境治理體系的核心】河南省社科院城市與環境研究所左雯表示,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首次提出“堅持城鄉環境治理體系統一”的理念,這是國家層面對生態文明改革的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農村環境治理迫在眉睫,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環境治理體系,其核心在于“城鄉共治”。一、完善城鄉一體的環境規劃。以科學的城鄉環境規劃為引導,堅持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城鄉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加強城市與農村環境同治的頂層設計,把農村環境保護規劃放在與城市環境保護規劃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二、統籌城鄉環境治理資金。將農村環境治理納入財政預算體系,加大對農村環境保護和治理的投入力度,逐步增加投入比例,徹底扭轉長期以來忽視農村環境保護的觀念。增強城鄉居民主體意識。積極引導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參與到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中來,環境治理不僅僅是政府的責任,它關系到每個人的切實利益,需要每一個社會成員為之付出努力,要增強城鄉居民的主體意識,增加環境治理的公眾參與權。三、健全城鄉一體的環境治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排污者必須持證排污。健全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嚴格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提高違法成本。完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推行環保大部制,逐步實行城鄉環境保護工作由一個部門進行統一監管和行政執法的體制。四、建立城鄉統一的環境治理工作機制。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對農村地區的覆蓋。強化縣鄉兩級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責,將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
摘編自《河南日報》
【楊小軍:黨紀與國法的兩點關系】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認為,最近一段時間,在公開某領導被紀檢監察機構調查時,使用了一個不同以往的新表述,即某人“涉嫌(嚴重)違紀”,不像以往的表述那樣“涉嫌(嚴重)違法違紀”,其中沒有了“違法”二字。這一變化不是偶然的,應該是認識變化導致的制度變化和行為變化,是對黨紀與國法關系認識深化的表現,是治國理政規律性認識更加成熟的表現。黨紀與國法究竟主要有兩點關系,第一,黨規嚴于國法。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黨員干部不僅要模范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第二,黨規與國法銜接、協調一致。黨規與國法的關系,不僅僅是誰嚴誰高的關系,應該還有二者協調一致的關系。黨規與國法銜接、協調一致,至少應當包含三層關系。一是各司其職關系。黨規黨紀的一些要求與內容,與國法的要求與內容不同,黨規黨紀內可以提出要求,而國法中則不會提出要求。二是性質相同關系。在很多規則要求方面,黨規與國法的約束程度不同,但性質是相同的。三是方向相同關系。黨規與國法規則的一些要求,約束程度不同,但約束的方向是相同的。
摘編自《檢查日報》
【遲福林:加快服務業發展必須實現結構性改革的突破】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近年來,我國已提出社會資本可以進入法律未禁止的領域,但現實情況是,2015年前三季度,盡管服務業固定資產投資占比達到56.1%,但如果扣除房地產投資,其他服務業投資占比僅為24.2%,尤其是與老百姓服務型消費需求釋放相關的服務業投資比例嚴重偏低。因此,加快服務業發展,必須實現結構性改革的實質性突破。
第一,破題投資體制改革,加快投資轉型,實現投資與消費的互動和融合。當前,服務業發展的突出矛盾是投資消費失衡,適應于服務型消費的投資比例嚴重偏低。在政策導向上,需要更加突出消費的導向作用,擴大有真實需求的服務業投資比例。第二,推進以消費稅為重點的財稅體制改革。把消費稅改為地方為主的直接稅,由此改變地方政府“重投資、輕消費”的行為模式。在全面普及營改增改革的同時,對服務業領域的中小企業加大定向減稅力度,實現工業與服務業稅負平等。第三,深化金融體制改革,促進以社會資本為主體的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著眼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需要支持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服務的民營銀行、社區銀行等民間金融創新發展、規范發展,通過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擴大直接融資比例。第四,調整教育結構,盡快發展與經濟轉型升級趨勢相適應的職業教育。以發展職業教育為重點推進教育第二次改革,實現教育模式由考試型、封閉性、行政化向實用型、開放性、專業化的轉型至關重要。
摘編自《光明日報》
【李忠:就業形勢折射“雙創”政策效應顯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近年來,國家對高校畢業生創業工作非常重視,出臺了一系列就業創業政策措施,且效果明顯。這些政策歸納起來有以下六個方面。一是降低創業門檻。包括簡化創業立項、審批和辦證的手續,為大學生創業開辟綠色通道,提供便利。二是加強創業培訓。通過編制專項培訓計劃,優先安排培訓資源,使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大學生都能夠得到創業培訓。同時,對于第四學年或畢業后從事創業培訓的大學生還可以提供創業培訓補貼。三是資金方面給予支持。對于創業大學生提供不超過10萬元額度的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對于合伙經營或者組織起來創業的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一步提高額度,同時也鼓勵企業、行業協會、群團組織、天使投資人等以多種方式對大學生創業提供資金支持。四是稅費減免政策。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額度,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五是落戶政策支持。取消高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六是提供創業服務。為創業大學生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融資服務以及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
摘編自《經濟日報》
【葉娟麗:根治學術評價亂象,需要設計新的制度安排】
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葉娟麗指出,現代學術評價制度與口碑式評價形成對照的是,前者是由一系列具體的行為規范組成的可操作的制度體系,對評價者、評價對象、評價標準、評價程序甚至罰則都有相應的明文規定。但這一以科學性為特征的現代學術評價制度,在帶來學術繁榮的同時逐漸出現了異化現象。尤其是各種與學術無關的力量介入學術評價,帶來的必然是學術生產的無序和質量的低下。行政化或者行政主導與引發學術評價亂象脫不了干系。我國現代學術評價制度并非在學術研究中自發形成的,而是在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急需為人才選拔與資源分配提供依據的情況下從西方引進的。數量迷信是引發學術評價亂象的又一個主因。學術評價備受詬病的這些年,正是我國經濟迅猛發展時期。一方面,經濟發展需要大量人才以及相應的科研成果;另一方面,經濟發展也積累了大量社會財富,增加科研投入成為經濟發展回饋社會的一條重要途徑。
事實上,我國學術評價存在的問題遠不止行政主導和數量迷信。量化評價只是學術評價的一部分。在很多時候,為何評價、誰來評價、如何評價等也直接涉及評價結果是否公正合理的問題,而規約這些問題的一整套科研體制在當下也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可以說,根治學術評價亂象,需要設計新的制度安排。
摘編自《人民日報》
(光明網記者 李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