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百出的公共危機問題反襯出公共危機管理舉措的“失效”
對于各級政府與行業管理者來說,對公共危機管理的認知更為重要。只有具備了基本的公共危機管理理念,才能將公共危機管理的行為落到實處。同時,這也將從另一個側面檢驗各級官員或企業管理者,是否真正地做到了“執政為民”或“一切為民眾著想”。如果沒有這樣的意識和理念,各項危機管理舉措就會形同虛設,一旦遇到特大公共危機,就會漏洞百出,難有成效。
不應有的疏忽與過失會埋下公共危機的重大隱患,而不健全的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則會削減公共危機應對的成效。健全的公共危機管理制度,是有效應對公共危機的重要前提條件。尤其是在應對救援難度大、風險高、專業性強的公共危機事件時,更需要通過建立健全搜救應急響應機制,來解決危機應對中的迅速、有序、高效的問題,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過往的種種公共危機事件表明,公共危機管理的制度不能形同“虛設”,而應將每項都落到實處。面對諸多慘痛的教訓,我們必須認真反思,在徹底查明事件根源的同時,盡快健全與落實公共安全危機管理的相關制度,堅決杜絕類似悲劇的重演。
加緊完善公共危機管理機制是當今時代賦予我們的重要責任
我們正處于一個大變革的時代,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公共危機日趨常態化,原有的一些舉措已經很難適應公共危機管控的要求。而且,一再出現的重大公共危機事件,也在倒逼我們加快完善公共危機管理機制。這既是公共危機管理本身的需要,也是提高政府公信力,以及各級組織、各行業管理部門和民眾自我危機管控能力的需要。
有針對性地做好公共安全危機的先期防范公共危機種類繁多,各有特點,但幾乎都有突發性強、可預警時間短、公共危害大和社會關注度高等共性,這要求危機管理者以高度的責任感和得當的方式合理應對。
為掌握公共危機應對的“主動權”至少應當做到兩點:
前移公共危機管控的重心。把危機發生后才竭力應對的“滯后”危機管理模式,變成在危機尚未發生前就積極預防、有效遏制的“超前”危機管理模式。具體包括:加強公民的公共安全危機教育與培訓,使之樹立公共安全風險意識,掌握必要的公共安全危機防范常識;促成各級、各行業真正落實公共安全危機管理制度,并制定切合自身實際的公共危機應對預案;完善重要風險區域或地段的公共安全危機監控系統,提高公共危機的預警能力;建立公共安全危機管理問責機制,把公共危機管理納入各級政府及企業的日常工作職能范圍,并注意檢查落實相關責任。
健全公共危機應對的機制。借鑒其他類型危機管理的有益經驗,結合公共危機管理的具體特點和要求,加緊健全相關公共危機應對機制。具體主要包括:進一步加強政府對公共危機應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將重大公共突發事態作為一項常態化的危機響應加以關注;通過分析近年來一系列事故的原因,制定出有針對性的公共危機管理規定,并建立起應對此類危機的相關協調關系(包括政府與各行業危機管理機構間和不同危機應對力量間的協調關系);及時出臺更具針對性的公共安全危機管理的法律、法規等。
上一篇:實現國家治理方式現代化的四條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