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到“精準扶貧”,還要做到精確管理,這是精準扶貧的保證。就是要管好人、錢、物。管好人,即對扶貧對象要密切關注,信息要建檔入網,加強分類指導,定期進行檢查,按照缺啥補啥的原則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宜游則游,不搞一刀切;再就是管好扶貧款,不能天女散花,“大水漫灌”或“撒胡椒面”,要把錢用在刀刃上,讓每一筆款項都花在該花的地方;此外還要管理好扶貧的各種物質,不能吃大鍋飯,人人有份,而要定點定人,誰最需要就給誰。
時下,我國的經濟已從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化,效率更高,質量更佳,這是大勢所趨,也是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經之路。同樣道理,扶貧脫貧也應由粗放扶貧轉向精準扶貧轉變。不如此,扶貧脫貧工作就無法按預定計劃完成,就要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后腿。
時至今日,我國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實力雄厚,已具備了徹底全面脫貧的物質基礎,但扶貧脫貧又是個非常復雜細致麻煩的事,不是說只要愿意花錢就能輕松解決的,而必須科學實施,合理推進,確保公平,提高效率。
一是需要轉變扶貧觀念,變“輸血功能”為“造血功能”,變“大水漫灌”為滴灌、噴灌;二是要有相應的政策措施保障,保證精準扶貧要落到實處,既開花又結果;三是要加大扶貧投入,增強扶貧力度,除了錢物扶貧,還要加強技術扶貧、教育扶貧、觀念扶貧、管理扶貧,這樣多管齊下,形成合力,我們才能早日完成“十三五”提出的脫貧計劃。
而要做到精準扶貧,不辱使命,我們還必須有這樣的認識高度:“打贏脫貧攻堅戰,是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也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擴大國內需求、促進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