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曹建明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社會和諧穩定,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與此同時,經濟發展進程中出現了速度變化、結構優化、動力轉換等趨勢性新特點。如何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是檢察機關面臨的重大課題。
切實擔當起經濟發展安全保障的重大責任
今年以來,我國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經濟運行仍在合理區間,結構優化步伐加快,新動力孕育成長。同時,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一些企業經營困難,經濟增長新動力不足與舊動力減弱的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國際經濟環境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中國經濟崩潰論”又開始發酵,與之相伴,還出現了“中國經濟被邊緣化”、“封鎖孤立中國經濟”等論調。在全球經濟中,中國經濟面臨新的挑戰和考驗。我們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堅定地保持深化改革、對外開放、保障和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自覺、自信和定力。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時期我國發展環境的基本特征,認為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面臨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增多的嚴峻挑戰。服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是檢察機關的重大政治責任。各級檢察機關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形勢的分析判斷和決策部署上來,深化對發展規律的認識,正確把握和處理發展中的重大關系,把是否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為衡量司法辦案水平的重要標尺,既要立足檢察職能持之以恒保障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保民生,又要在司法辦案中妥善應對經濟下行可能帶來的問題和風險,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罪與非罪界限、此罪與彼罪界限、輕罪與重罪界限,高度重視規范司法行為和改進辦案方式方法,更加有力保障和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依法保障人民各項權益。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司法機關,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最基本的途徑是履行好檢察職能,最主要的任務是通過司法辦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要注意防止和克服兩種錯誤傾向:一種是把履行職能與服務大局對立起來,一講到服務大局就不以為然,認為檢察機關就是依法辦案,就案辦案;另一種是脫離甚至濫用檢察職能搞服務,比如插手經濟糾紛、參與政府招商引資、司法辦案中搞地方保護主義,等等。只有善于綜合運用打擊、預防、監督、教育、保護等多種法律監督手段,善于在司法辦案中用法治思維判斷對錯,用法治方式處理經濟關系中的矛盾糾紛,才能增強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上一篇:倡導和推動理性消費刻不容緩